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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实行信访举报工作精细化考核

为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盐城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2021年度县(市、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考核细则》,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要工作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并明确评定方法,创新考核方式,注重结果运用,通过精细化考核切实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基础工作,细化考核内容。紧扣《规则》要求,结合盐城工作实际,将考核内容细化为信访件受理办理、交办件办理、信访分析等共7个方面21项指标,全面考核信访举报各项工作。更加注重对受理办理这一基本职责、基础性工作的考核,对最能体现受理办理质效的信访件按时签收率、补录率、分流转办率、按期办结率、实名举报反馈率以及闭环管理落实率等设立较高分值进行考核,以精细化考核促进县(市、区)纪委监委精准受理办理信访举报,推动更加有效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中的作用。

二是紧盯短板弱项,加大考核权重。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省纪委监委接收盐城地区信访举报情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短板弱项列为考核重点指标,并加大考核权重,坚持看数量更看质量、看时效更看质效、看过程更看结果的原则,对短板弱项工作科学制定考核项目,合理确定考核分值,确保考得准、考得实。

三是实施精准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考核采取“线上检查+线下核查”“日常考核+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两月一下访、每季一检查、半年一盘点、年底一评定,全面、深入、细致了解各县(市、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精准量化评分,确定考核结果。着力用好考核结果,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制度,对实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争先创优。对考核结果后三位的,市纪委监委视情约谈有关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倒逼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