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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建立“全联动、大协调”工作格局凝聚审查调查合力

阜宁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联管联动集团作战制度,“攥指成拳”凝聚审查调查合力,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提质提效,实现“1+1>2”的“全联动、大协调”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确定2个监督检查室与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2个联动区。联动区线索统一收集上报案管室,提请领导审批后,可以综合调度人员,围绕重点任务推进,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高审查调查质效。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室与审查调查室联动协作。优化监督检查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职务犯罪问题向审查调查室移送机制。加强跨部门协作联动,必要时经领导同意可协调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协同办案,聚力查办大案要案。

三是监察员办公室与镇街纪(工)委联动协作。按照“一案一指定,一事一授权”原则,对重要案件线索和复杂疑难问题,由监察员办公室统筹使用联系镇街监察力量,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最大限度破解基层熟人社会和人情干扰问题。各镇街纪(工)委立案前需经过相应监察员办公室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四是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对巡察全过程的协调联动,着力巡察问题线索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