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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四个强化”深入开展村卫生室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

“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大丰区卫健委党委主动扛起责任,聚焦民生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多举措推进全区村卫生室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到刀刃向内的勇气,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该委党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全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建立全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药品购销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卫健委网站、健康大丰APP上上传活动开展内容,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在全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所有村级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张贴专项整治监督公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组织广大村医集中开展相关业务学习,提高村级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及药物应用水平。

强化督导考核 加大检查力度。采取督促指导、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建立全区村卫生室私自购销药品专项整治月报制度,各基层单位每月定期安排专人将上月的活动开展情况、掌握的线索及调查跟踪情况及时上报。活动开展以来,卫健委专项行动督查小组对全区218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飞行督导11次,抽查村卫生室26个,镇级督查325次,做到村卫生室一轮督导全覆盖,发现问题数15个,并第一时间向区纪委监委移送。 

强化源头防控  坚持标本兼治。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互相联动、通报信息,相关部门在稽查过程中,加大专项线索核查追踪,及时交换信息,形成齐抓共管的外部环境。将村卫生室药品购销管理纳入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履职尽责。对擅自购销药品的村医一律停职检查,扣除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药物补助;已评为骨干村医的一律取消待遇,一律不得参加当年评先评优,导致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管药品采购证件,落实专人保管。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集中统一保管,从医药公司等合法渠道采购药品时,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室长书面申请,经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印。签署知情陈述承诺书。在对所有村医告知不得私自购销药品的基础上,让所有村医向卫生院出具书面报告,陈述私自购销药品情况。明确近期如实交代情况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抗拒、迂回、谎报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理。(唐武 张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