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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打造清廉工程 护航国企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进度如何?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按时支付工程款项?项目安全生产日志是否齐全?”东台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东台市消防救援中心项目建设现场督察时问道。

项目推进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近日,东台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东台市国资公司投资建设的东台市消防救援中心、东台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台市养老服务中心等重大项目一线,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查看施工日志、监理日志,了解人员管理、工程款拨付、廉洁风险防控等情况,现场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而这只是东台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的一个缩影。

国企工程项目建设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关键领域,在招标采购的项目前期、施工管理的项目中期、验收结算的项目后期都存在诸多廉政风险点,主要涉及企业领导、工程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重要岗位。今年以来,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室组”联动,推进“纪审财”协作,组成联合督查组,重点围绕项目决策、招投标、安全生产、工程款结算等环节,对是否存在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操作不合规、监管不到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检查,多措并举夯实日常监督,着力保障国企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秉公用权、规范操作。

同时,着力提升企业内部监督能力,督促市国资公司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建立集团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推进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联合市国资办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动态调整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非主业投资、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收购兼并、增资扩股、股权及资产转让评估和交易等事项的跟踪监管。统筹出资人机构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健全业务监督、综合监督与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何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