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通报曝光

盐城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

端午将至,为贯彻落实纠治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刘桂荣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2月20日,刘桂荣应管理服务企业邀请参加宴请,同时召集部分镇区安监局负责人参加。2022年12月,刘桂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镇区安监局负责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阜宁县板湖镇卫生院原院长邱国新、原副院长马青山违规设立“小金库”列支招待费问题。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邱国新安排马青山通过虚增村卫生室村医工作量的方式,套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共计19.96万元,用于列支卫生院及个人招待费用。2023年5月,邱国新、马青山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滨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陈立军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9月1日晚,陈立军在某酒楼组织私人宴请活动,餐后未结账,拟将1996元餐费以公务接待名义夹支。2022年12月,陈立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产业科科长徐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9年7月,徐祥负责产业园危化品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先后多次接受中标工程老板的宴请、烟酒等财物,2022年11月,徐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江苏长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云峰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等问题。2021年11月19日,施云峰带队考察上海市某业务关联企业,接受该企业安排的宴请和住宿,并收受礼品。2022年10月,施云峰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