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多措并举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今年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问题短板,通过统筹联动、案件评查、用好“两书”等措施,有效破解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力量不足、质效不高的难题,精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室组地”联动办案,提升办案效能。县纪委监委实行“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纪委”协作办案机制,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系统优势、提高办案质效。案件查办期间,突出联合办案中“室”政治站位高、掌握信息全、协调各方便利的优势,利用“组”熟悉案发单位政治生态、了解权力运行和掌握被调查人具体情况的特点,结合“地”熟悉了解下情、统筹资源能力强的便利,充分发挥各自特点优势,做到既统分有别,又契合互补,形成合力。今年来,在联合办案中,推动解决民生领域重点信访问题10余件。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量。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采取“大家来找茬”的方式,从细枝末节上“找瑕疵”,以查促改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今年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召集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室等科室业务骨干,通过对2023年新归档的20余本宗案卷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入手,进行互相评查、审理把关,再将发现的问题以清单方式反馈给各责任科室,督促立行立改。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提升监督实效。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挖案件背后暴露出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用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推动案发单位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方面入手,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同时,明确被监督单位“一把手”为落实建议的“第一责任人”,并对2022年以来制发的4份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组织综合评估,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0余项,实现“两个责任”贯通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