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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集团:五大监督推动高质量融合发展

盐城港集团围绕“高质量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各有侧重、目标统一、权责协同、依法合规”的工作思路,聚力构建监督督查、内部巡察、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合规性审查的五位一体“大监督”工作体系,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树立系统思维,全面构建五位一体监督体系。牢固树立“抓监督就是谋发展”的创新理念,坚持将党内监督和企业监管有机结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构建立体防线。集团党委监督室、巡察办、督查办、纪检监察部门、审计和法务风控部门凝聚横向监督力量,增强纵向管理效能,共同构建一体化监督防线。二是实行多位融合,确保真督实督。通过访、听、思、统等形式,改变以往登记、报表等繁琐形式,践行一线工作法,倾听和收集干部职工的真实反响和实际诉求。三是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落地见效。制定下发“五大监督”工作任务清单,涉及五大项24小项任务,定期召开“五大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按季度实现统筹调度、总结分析、“销号”管理。

坚持与时俱进,精准施策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深度探索特色鲜明、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着力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全面开展第二轮“双体检”活动。通过开展内部巡察做好精准政治监督,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实现全面经济体检,深入查找制约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二是全面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立5个纪检监察派驻组,实行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网络,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强化廉洁风险防控,结合集团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实际,建立问题库、盯住风险点。三是全面实施法务一体化改革。围绕“人财物、投融资、招投标、防风险、守底线”,全面建立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创设统一法律事务信息化平台,法务人才培养、合同审查、案件处置、法律服务资源调度“四集中”。

实现提质增效,持续释放大监督效应。始终把抓好监督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确保监督工作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是牢牢抓住关键“面”,确保监督全覆盖。在规划计划阶段,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定位,实现各层级、各板块监督对象纵横全覆盖;在实施阶段,强化资源整合,共享监督力量,共同开展监督工作。二是突出抓住关键“事”,确保监督不间断。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转变,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标准和程序,预防风险和问题的发生,发挥事前监督的导向作用。三是着力抓住关键“点”,确保监督有力量。聚焦资金、资源、资产,促进各类监督主体间的协同化效应,把改革发展、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作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不断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盐城港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篇章展现港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