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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面粉厂收益

“俺是段泊岚镇毛埠村村民,要反映村里面粉厂的事……”前不久,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委第四轮巡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村办面粉厂收益被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私吞”了。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群众普遍关心的话题。即墨区委第四轮巡察重点对4个镇(街道)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常规巡察,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

收到村民关于面粉厂问题的举报后,巡察组调阅毛埠村财务账簿了解情况,发现该面粉厂自建立以来,从事面粉生产不到一年时间就停产了。

在走访了相关的面粉生产厂家、配送单位及部分村民后,巡察组了解到该面粉厂一直在开展配送业务,但自2020年1月起送货和结算的主体变成了另一家市场主体——田园公司。

“请介绍一下田园公司的情况,为什么村庄面粉配送的收支要走田园公司的账?”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李某谈话。

“为了方便配送业务,我就个人成立了田园公司,收入款项付给田园公司,再转存到村庄账上,我可没拿村里的钱。”李某解释说。

为查清事实真相,巡察组逐一与有关企业、田园公司和配送单位核对收支情况,发现自2021年2月以后,面粉生产经营的利润全都进了田园公司的账户,并未转入村集体收入。

巡察组研究认为,李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漠视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等,变相地将村庄面粉厂配送业务变成自己公司的业务,导致村集体资金存在流失风险。巡察组随即将其作为问题线索进行了移交。

随后,纪检监察机关对李某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责令其将面粉厂收益转入村庄账户。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共性问题,即墨区委巡察办向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会同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目前,已收回被侵占集体土地1900余亩,清收资源、资产租赁发包费1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