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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重在精准发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总结了五年来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顺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全面派驻”写入党章,进一步明确了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定位,完善了相关工作程序,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结合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的改革要求和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上,应当突出“精准”二字,具体体现在“监督责任精准、监督制度精准、监督对象精准、监督措施精准、监督方法精准”。

落实监督责任,精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正确担当。党章修正案明确了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要“精准”履行这一职责,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和“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三个关键定位,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继续深化“三转”,守住本职,以监督责任的履行到位促进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探索有效机制,精准发挥监督效果。派驻机构人员较少,职权和工作程序与派出机关有所差异,监督单位情况也各不相同,要“精准”发挥监督效果,应当在严格执行党章和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派驻机构和监督单位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突出部门特点、体现实践经验、注重监督实效的机制和做法,并督促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在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机制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

明确监督重点,精准净化政治生态。党组和班子成员以及党组管理的干部是派驻监督的重点。派驻机构必须擦亮监督“探头”,把选人用人情况等作为派驻监督的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要对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整体把握,又要对“关键少数”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履行主体责任状况进行“精准”画像,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派驻监督的全过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准确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全面净化监督单位党内政治生态。

吃透中央精神,精准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是派驻机构的重要职责。派驻机构要去检查别人,自己首先要学懂弄通做实中央精神,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中央的精神,特别是对驻在部门的各项任务要求把握到位,看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是否结合实际深入贯彻中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在工作中既把内涵思想统一于中央精神,又能在具体工作中将中央精神化作指南和动力。当前,在对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实质和重大战略部署,紧密联系监督单位实际,推动十九大精神在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

突出严实深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化,是派驻机构发挥“驻”的优势的重要途径。十九大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上,必须坚持“严细深实”的工作态度与方法:“严”就是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实”就是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力求监督执纪达到最好的政治、纪律、社会综合效果;“深”就是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细”就是要以“啄木鸟”精神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切实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杨俊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