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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开展教育系统混编混岗“吃空饷”等问题专项督查清理工作

亭湖区纪委监委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盯群众关注的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教育系统编制落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清理工作,促进教育系统队伍建设,推动实现“优学在亭湖”目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由区纪委副书记、分管常委担任组长、副组长;按照“室组”联动机制,区纪委第九监督检查室牵头,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分别围绕混编混岗、挤占挪用教职工编制、“吃空饷”占编三方面问题开展清理督查。同时督促区教育局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的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在教育系统内部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核查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阶段任务。针对工作特点,将专项督查清理工作分为3个阶段。梳理问题、分类汇总阶段,由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跟踪教育系统内部清理规范进度,并对区教育局提出的问题类型疑问,给予研判定性;会同区纪委信访室、案管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梳理收集近年来掌握的全区教育系统编制落实方面问题,分类形成表格式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集中督查阶段,由3个督查组分别针对区教育局清理规范结果,结合前期梳理出的问题清单,着重查看问题清理是否见底、手续材料是否真实、规范整改是否到位。推动规范、建章立制阶段,由区纪委监委综合督查清理工作实效,督促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职能部门,针对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编制资料利用率,确保“人、编、岗”匹配统一,巩固专项清理规范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在专项工作期间,区纪委监委对有故意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规范整改的、不认真核实或提供不实手续材料等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与各职能部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线索,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办、绝不姑息。在区纪委和区教育局分别设立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