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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三举措严惩农房改善中的腐败问题

阜宁县纪委监委积极做细日常监督,常态化做实专项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努力以“小切口”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针对农房改善工作中出现的镇村干部作风不实、以权谋私、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出击、快查快办,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推进以案促改,彰显良好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用活信访“三步走”。及时约见信访人,反馈调查处置情况,详细了解信访人的思想动态,记录意见建议,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定期回访,巩固信访工作成果,提高信访人对执纪监督工作的信任度;明确包案化解责任人,对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镇村干部履责不脱钩,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案结事了,消除信访“后遗症”。

推动履职“清单化”。出台监察员办公室履职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每季度月初制定本季度监督重点工作,对镇村工程项目建设、农房改善等领域惠农政策落实、村级用工管理等重点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整合力量,拓宽镇区纪委监督触角,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融入镇区日常监督工作中,镇区纪委每季度报送监督执纪工作成果,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

筑牢监督“闭环链”。整合巡察、执纪、派驻三支力量,形成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的“铁拳”,紧盯权利链条,强化执纪监督力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执纪监督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实现了监督效能最大化;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全县各镇村做好农房改善领域存在问题的自查自纠,督促责任主体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源头上防范农房改善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督促堵塞漏洞,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