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三项措施”强化涉粮问题线索处置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亭湖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落实“三项措施”,认真做好涉粮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一是拓展线索来源。“室组地”联动围绕“人、责、粮、库”重点环节,组建4个督查组,对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开展“拉网式”“交叉式”检查,起底涉粮问题;发挥巡察作用,将涉粮问题纳入正在开展的九届区委首轮巡察监督重点清单,同步查找问题;结合自查自纠,印发《关于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通知》,与区审计局及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建立涉粮问题线索移送机制。
二是强化线索研判。成立由分管审查调查的副书记为组长的涉粮问题线索和信访研判处置工作专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涉粮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线索,分办前集中研判;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落实相关科室跟踪指导督办。截止目前,已对排查出来的18个已立案线索和10个未办结线索,逐一会办研判;对1条未办结线索进行立案;对2条可拓展的问题线索,明确由分管常委牵头进行“回头看”。
三是加快线索查办。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做到“立即研判、当日分办、优先快处”。线索处置工作专班在接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会办研判,确定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区纪委信访室、案管室,根据会办意见,当日必须分办到位;承办室(组)优先重点查办涉粮领域问题,限期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