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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近日,根据省委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工作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派出4个联动巡察组,分别对东台市、建湖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等8个县(市、区)涉粮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延伸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涉粮部门和单位;派出1个接力巡察组,直接配合省委巡视组对市级涉粮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10月11日至14日,市委4个联动巡察组分别召开对上述8个县(市、区)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工作动员会,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并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讲话、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在进驻动员会上,市委各联动巡察组组长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粮食监管机制健全的高度,增强深化政治巡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紧扣涉粮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责任,准确把握专项巡察的监督重点,抓住“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四个着力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各涉粮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加强沟通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完成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赋予的专项巡察任务。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为期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联系信箱、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听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信访受理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1月10日。市委联动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工作相关问题反映,重点是党员干部涉粮工作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对反映非涉粮工作的问题和线索,巡察期间不作深入了解,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和《盐城市委巡察工作人员“六个不准”纪律规定》,如发现巡察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请及时举报反映。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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