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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联动共治加强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管理

大丰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联动共治加强村级小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工程项目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各村认真梳理小额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村干部承包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11个乡镇立行立改,深入剖析查摆,梳理查找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并针对不同的问题情形,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截至目前,查纠村干部承包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个。

二是抓好以案促改,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对有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责任约谈,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组织各镇召开村干部集体警示教育谈话会,通过“活动全覆盖、干部全参与、风险全梳理、案例全讲解”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好“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明确要求村干部不承包不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教育引导村干部正确行使好手中的“小微权力”,自觉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构建长效机制。细化村级小工程中立项备案、招投标及发包程序、验收决算审计、资金监管及结算等方面内容,切实规范微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并明确村干部不得承揽本村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推动村干部廉洁履职。镇纪委定期组织村监会成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帮助提升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其贴身监督的优势。督促区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部门建立联席会办机制,切实为民办实事。在监督推进村级工程领域专项整治中,针对村级工程招投标、增量签证手续、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不规范问题,督促住建部门制定2项制度,指导基层配套完善15项,确保“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