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民政局:“345”工作法 堵塞部门小额采购监管漏洞
“关于孝德园公墓生态葬区建设问题,我们派驻纪检组赞同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增加信息透明度的做法,但同时我们建议将方案中的付款周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为三年,强化中标方绿化养护责任……”日前,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在参加县民政局项目采购预审会上,针对小额采购项目提出了具体监督意见。
今年以来,滨海县紧盯小额采购领域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为推动“两个责任”在部门小额采购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发展的县民政局推行“345”工作法,健全小额采购制度体系,消除小额采购制度盲区,不断增强廉洁风险防控能力。
三方责任 提升监督质效
滨海县纪委监委推动县民政局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工程类项目、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以及“网上商城”项目,分别制定出台采购制度,明确报批流程,规范采购程序,强化责任落实。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认证审批、招标文件审查和合同文本审核等工作;申办科室(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申报、文本修订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下沉监督、精准监督和全程监督。
四项机制 扎紧制度笼子
该县通过制定项目预审制等四项机制,强化建章立制健全体制,切实维护制度约束力。建立项目预审制。在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采购方案进行预审,出具预审意见。健全集体决策制。经过预审修改的采购方案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金额较大的同时提请党委会研究。完善开标跟进制。项目采购领导小组推荐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作为评标小组成员,全程参与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组织评审工作。推行结果公示制。项目采购申办科室和单位要将中标结果及时向局长办公会进行通报,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个关口 促进廉洁履职
把牢信息发布关。根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集体研究确定采购信息发布方式,原则要求十万元以上项目须在政府网站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不特定投标人投标,拓宽信息发布的广度。紧盯采购方式关。项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对采购方式进行会商,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明确规定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不得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扎紧项目限价关。对项目采购申办科室和单位上报的项目预算,在了解市场行情和征求专业意见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合理限价。完善评分标准关。突出价格分值设定,明确货物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不得低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不得低于10%。监督合同签订关。对合同条款表述的准确性、严密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条款严密性和合同完备性。
“筑牢采购监管防线,聚焦廉政风险把控,是我们监督的初衷。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345’工作法的推行,帮助派驻单位织密了小额采购行为‘防护网’,得到了派驻单位全力支持配合,成效比较明显。下一步,我们将边实践边完善,不断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和精准性,条件成熟时将在全县逐步推开。”该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