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推进“室组地”区域协作,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优化配置监督执纪资源,推动实现聚指成拳,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21年以来,建湖县纪委监委健全完善“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组+监察员办公室及其联系的地区”联动协作区域模式,有效解决了监督执纪问题,实现了“1+1+1>3”的倍增效应。
科学谋划,切实解决力量分散薄弱问题。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纪委监委监察对象不断变广,各条线人员不同程度面临捉襟见肘的情况。对此,按照“地域临近、业务互通、优势互补”的要求,由委领导牵头,将9个审查调查及监督检查室、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监察员办公室及其联系的地区进行力量优化整合,设立四个“室组地”联动协作区,分别由分管审查调查室的领导统筹安排线索处置、案件办理、人员调配等联合办案方面的事宜,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开展跨协作区联合办案,有力简化了以往抽调人员繁杂的手续,由“单兵作战”为“团队作战”。
工作协作,推动解决“疑难复杂”综合问题。在操作层面中,对于涉及行业性、区域性问题的案件,人员组织关系在地方、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案件,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巡视巡察移交的重点线索等案件,“室组地”联合办案以县纪委监委的名义或镇(街道)纪(工)委的名义进行,可以采取“室组地”联合、“室组”联合、“室地”联合、“组地”联合等多种灵活形式区域协助,各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各镇(街道)纪(工)委在工作中认为需要开展联合办案的,应在初核前填写“联合办案申请表”,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层级把关。在今年10月份省、市巡察组对建湖县涉粮领域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托“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查处涉粮领域问题线索30件,立案15件。
统筹协作,有力解决人情关系掣肘问题。基层在监督执纪中难免遇到“熟人”,“人情关”是个挑战,也是必须迈过去的坎。对此,协作区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贯彻落实过程中,实行统一管理,开展“推磨式”互查、“点穴式”直查、“随机式”督查,避免利益瓜葛,减少人情干扰;在问题线索办理中,纪检监察室牵头进行研判,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把关,防止畸轻畸重,最大程度将利益交集减到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