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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建立履责机制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质效

今年以来,亭湖区委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健全履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质效,为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激情奋斗的政治生态。

一是建立清单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区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区委班子、区委书记、区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内容,以清单形式将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分工分管中,落实到岗位业务上。坚持数量质量并举,区委及班子成员及时准确将清单落实情况记入省“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不断增强履责意识,形成履责习惯,提升履责效能。将履行主体责任纳入全区综合考核,推动责任清单向基层党委(党组)覆盖延伸,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把握主体责任清单的常态化落实情况,确保管党治党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二是建立述责制度,压实责任链条。常态化组织区委常委、大块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区委常委会进行述责,述责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重点排查不足、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打算,并由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挂钩联系区领导,就履行“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点评,通过“红脸出汗”、精准“敲打”,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倒逼担责尽责。述责结束后,由区委督查室负责,督促相关大块部门党委(党组)根据领导点评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区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作为年底综合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是建立约谈制度,推动责任落地。区委书记结合年初廉政教育第一课、年中“5·10”警示教育、年底述职评议会等进行履行主体责任集中约谈,提醒各层各级“一把手”清醒认识有位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区委常委、副区长每季度听取挂钩联系大块、分工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责情况汇报,进行面对面约谈。对信访问题突出以及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具体问题、潜在廉政风险点的党委(党组),由区纪委书记代表区委与“一把手”进行点对点约谈,要求立行立改、防微杜渐。在重要节假日前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员约谈活动,逐层逐级明确严管责任,严防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真正兜边沉底、全员覆盖。

四是建立问责制度,形成责任约束。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究,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刚性立起来。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缺失、“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等情况,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先后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党组织和2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发挥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督促被问责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处分决定宣布会,被问责人员同步进行公开检查,并提出整改举措,既警醒自己、教育他人,也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促进各级党组织形成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