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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现将4起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响水县疾控中心主任潘永富、副主任李秀红因疫情防控数据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根据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2021年7月底开始,响水县疾控中心需每天统计某低风险地区来响返响核酸检测人数并上报市疾控中心。该县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负责人顾中祥在统计人数时,未按规定从核酸采样数据人员中进行筛查核实,导致并不了解实际情况就予以上报,后经查证发现,其上报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悬殊。对上述问题,顾中祥负有主要责任,潘永富、李秀红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8月,顾中祥受到警告处分,潘永富、李秀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滨海县界牌镇原副镇长陈胜佐因土地使用监管工作不力被问责。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界牌镇境内5家企业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所在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2021年3月,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述未批先建行为立案查处。陈胜佐作为时任镇村建和国土工作分管负责人,对企业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4月,陈胜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亭湖区便仓镇卫生院原副院长杨兆元等人因药品管理不善被问责。经查,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便仓镇卫生院因职工从药房随意借药不及时归还、药品季度盘点流于形式,导致药品账实不符。时任副院长杨兆元、王伟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10月,杨兆元、王伟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执法中队原中队长尹家亮因公车管理不严被问责。经查,2015年12月至2018年10月,新河街道执法中队内部管理混乱,公务加油卡被多次违规使用,相关队员被辞退处理。尹家亮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10月,尹家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