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多亏组织的及时提醒,今天的谈话让我深刻意识到自己工作不深不细、作风不实的问题,我一定汲取教训,转变工作作风。”近日,阜宁县一名党员干部在受到诫勉谈话后深有感触的说。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该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种形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分析职能,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统计,实行月通报制度,及时反馈各项数据变化及横向对比走势,为更好整体把握“四种形态”情况提供参考。并对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渠道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教育提醒,指出问题、督促整改,严防“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我们还充分利用‘湖海清韵’微信公众号、阜宁廉政网等平台,通过在重要节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廉政漫画等形式,做到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让党员干部时刻把好思想‘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筑起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掷地有声。
截止目前,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3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0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1.6%。(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