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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阜宁县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加快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更加科学、严密、高效,助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积极打造智慧纪委监委平台。实现监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评判准”和权力的有效监管。利用大数据筛查比对覆盖面广、精准度高的优势,通过查办案件,总结归纳行业领域腐败案件中的作案特点手法,按照“建立比对规则、发现疑似问题、组织核查处置”的思路,建立大数据筛查比对模型,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提高审查调查质效。

严格履行审批查询流程制度。严格按照“审批、使用、监督”相分离原则,细化受理、应用、反馈等环节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把信息查询办理权、处置权关进制度笼子,做到先审批后查询,无审批不查询,专人专区服务保障。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大数据平台查询和分析数据,在查询申请中私自变更查询需求,向无关人员透露查询信息内容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强化内部监督保障信息安全。强化内部监督,防止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确保信息查询及数据分析专业规范、便捷安全。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前来申请技术支持的查询人和查询事项进行登记,并核对经办人证件、逐一查看审批意见、登记查询事由。技术人员通过身份认证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所有信息查询轨迹都会在系统内留痕,形成一道完整可追溯的信息流,便于日常监管和事后追溯。查询过程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查询人员、内容、画面等整个查询行为会被留影留痕、加密保存。(霍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