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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严把“三关” 提高特约监察员工作质量

为切实发挥特约监察员制度实效,盐都区监委积极整章建制,严把入口、培训、程序“关口”,努力把特约监察员选聘好、使用好,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以“小切口”建立“大监督”格局。

严把“入口关”。盐都区监委严格对照《盐都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明确的5个条件,充分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意见,对各单位提出的推荐人员进行充分酝酿,综合考虑人选的广泛性、代表性以及人选自身的素质,特别是参与重大监督、决策的能力和自身的形象、德行,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人选,确保特约监察员群众公认好、履责能力强,真正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

严把“培训关”。为更好的发挥特约监察员的作用,盐都区注重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方面,组织业务学习,学习上级的文件规定,学习自身的职责,在学习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注重岗位历练,通过以会代训,岗位锻炼,不断提升实务能力,定期组织工作交流和研讨,通过反复的互通有无、查漏补缺,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

严把“程序关”。选聘特约监察员的程序不简化,严格对照《盐都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扎实开展选聘工作,精心组织选聘会议,颁发聘书,向社会公示名单,切实增强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严肃性,强化选聘人员的政治责任感,防止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看轻看淡,真正在岗位上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同时,严格特约监察员工作履行职责的程序,要求定期参加会议,精准实施监督,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特约监察员队伍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