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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严把审核关 严防“带病评优评先”

“于某某于2021年7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未过影响期,杨某某2021年11月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建议以上3人不予推荐表彰。”近日,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该组派驻某单位拟表彰人员提出了这样的廉政审核建议。

近年来,凡是涉及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组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在收到被派驻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后,会同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等相关职能室开展联合“会诊”,系统梳理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及受理、党纪政务立案和处分等方面的情况,逐一把脉、耐心甄别,及时向征求意见部门反馈廉政意见。对经审查无问题的,立即作出回复;对已收到来信、来访和发现问题线索的,建议暂缓提拔或评先评优,并立即展开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再进行反馈;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建议取消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资格。坚决把“带病干部”拦截在“关外”,守好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表彰的前沿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