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射阳

射阳县纪委监委创新四项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近年来,射阳县纪委监委主动跟进审理工作新要求,在工作机制创新上下足功夫,着力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提升建设,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创新案件质控机制,把牢案件审理关口。县纪委监委制发《射阳县纪委关于建立案件质控员制度的暂行办法》,做到“一室一员、一案一员”,严格按照审理标准对案件进行一轮筛查,发挥“质控员”作用,同时,每一个职务犯罪案件都设立一名质控员,负责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核把关。县纪委审理部门以跟班轮训、以案代训、工作座谈等形式对“质控员”进行培训,提高“质控员”审核把关能力。

创新学战结合机制,建强案件查办队伍。该县纪委监委将办案前线、基层一线作为“练兵场”,打造“老带新”“熟带生”组合模式,安排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分批到审理室等业务科室轮流跟班学习;同时,有针对地邀请专家、业务精通的领导进行专题授课辅导,重点讲解如何做好审理工作的专题讲座,对审查调查中证据收集、案件突破及谈话技巧、如何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等内容进行指导,通过“实战练兵+精准培训”模式,着力提高审理干部运用政策理论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培养纪法兼修的“专才”。

创新“室组地”联动机制,打造多元审理模式。为整合案件办理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形成多元案件审理主体,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室组地”联动审理模式,探索实施“1+4+N”工作模式,形成审前严格把关、审中协同协作、审后联动督改全流程审理模式。对基层自办案件通过一次协审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等进行把关,提出审理意见并跟踪检查,要求补充完善后再次进行二次协审,对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再次全面审核,形成完整的审理报告提请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重点确保留置案件质量。

创新查评反馈机制,做实审理“后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规范提升年”活动,建立“周周学、月月评、季季赛”工作机制。每个月开展案件质量查评活动,认真查找卷宗质量上存在的问题,采取个案反馈和集中通报的形式向各审查调查部门及分管领导反馈案件质量问题,评选出优秀案件和不合格案件,并对每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由各案件承办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后报案件审理室。通过反馈和通报问题,进一步传导压力,增强审查调查部门的案件质量意识,形成了齐抓共管案件质量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