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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扬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27号)精神,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研究确定响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35个集体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拟表扬对象,孙兆东等70名个人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扬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对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726日至81日。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扬的问题,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51588191718  传真:051588191720

通信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224005

附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扬对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