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情况
(一)提高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1月20日,市妇联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书记专题会、第四轮巡察反馈会要求,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12月4日,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巡察工作的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常态与市纪委、市委巡察办等部门主动沟通,及时汇报巡察整改情况。
(二)压实责任,细化巡察整改任务措施。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要求各责任部室逐条梳理、全面自查,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订印发《中共盐城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印发<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室,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整改阶段进展,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月度工作例会中,多次强调巡察工作,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改。
(三)从严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落实,于12月11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巡察反馈指出问题存在原因,市妇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如何落实巡察整改提出具体措施。6个月集中整改期间,领导班子带头抓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对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督促各责任部室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27个问题共78个小项问题中,共计23个已完成整改(含基本完成)、4个需长期整改;制定的95项整改措施中,共计88个已完成整改(含基本完成)、7个需长期整改。
(四)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摆在重要位置,作为解决当前和今后同类问题的根本举措,在落实整改的过程中倒查工作不足,制订完善一批工作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封堵漏洞,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截至目前,共建立、修订《市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参加授课、评审、担任考官等活动管理规定》《市妇联女性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制度》《关于建立市妇联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3个,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长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对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来盐城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追寻红色足迹 激扬巾帼之志”主题宣讲活动,3月8日,以“奋进逐梦巾帼红”为主题,邀请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启动红色宣讲活动,吸纳100余名高校女专家学者、妇联宣传干部成立巾帼红色志愿宣讲队;启动“百年妇运史”宣讲活动,3月13日,在“盐阜女性”微信公众号首推《百年妇运恰风华》短视频作品,全市妇联系统媒体矩阵集中推送,4月中下旬,开展“百年妇运我来讲”集中宣讲活动,推动红色精神、百年妇运史以新颖活泼、喜闻乐见的方式“飞入寻常百姓家”,坚定妇女干群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念决心。(2)根据市妇联《关于开展“感悟家国情怀 凝聚奋进力量”——<习近平走进百姓家>“六个一”专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好用好《习近平走进百姓家》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感悟人民领袖爱人民的情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3)2月29日,围绕“干部联村、一村一策”促进乡村振兴挂钩联系点以及“一户一策”困境妇女儿童家庭精准微关爱服务项目,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市妇联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带领条线机关干部到挂钩联系点访妇情、办实事。(4)将妇女思想引领专题调研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拟于10月组织实施。(5)结合巾帼志愿服务、“三下乡”等各类活动,将“盐阜女性”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印制在宣传资料上,发动各级妇联干部转发工作信息,多渠道推广“盐阜女性”微信公众号,目前单条阅读量明显提高。
2. 关于“围绕中心赋能发展推进不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7)深化“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常态开展“美丽庭院”“20+”爱我家主题活动,每月20日左右,组织各地妇联通过入户宣讲、交叉互评、故事分享等形式引导妇女集中清理公共卫生、保持庭院整洁。2024年3月,抓住植树节、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巾帼植绿护绿主题活动,围绕“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盐城”主题,制作植绿护绿海报、发起义务植树倡议,组织妇女及家庭集中栽植“巾帼林”“亲子林”,为美丽盐城建设贡献巾帼力量。(8)主动对接省内外女性人才、女性创业服务组织,鼓励女企业家与女科技人才、与创新成果、与创新项目对接,引领创业女性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6月22日-26日,组织近50名妇联干部、女企业家代表赴深圳开展“巾帼创新 科技引航”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9)1月15日,举办市“紫薇花开”巾帼志愿阅读基地揭牌仪式暨2024新年主题阅读分享会,挂牌首批“紫薇花开”巾帼志愿阅读基地,“紫薇花开”巾帼宣讲志愿者代表结合绿色志愿服务进行感悟分享、作品创作。常态发动各地“紫薇花开”巾帼志愿阅读基地广泛开展绿色理念宣传、绿色知识宣讲等主题活动,倡导绿色阅读,传播绿色理念。(10)以绿色家庭培树为抓手,通过宣传宣讲、主题实践等形式,引导广大城乡家庭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主动传承勤俭节约家风,自觉践行低碳生活方式。2023年12月,联合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评选“绿色家庭示范户”50户。(11)2023年11月,联合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组织开展“饱览鹤舞芦飘 感悟湿地之美”湿地生态主题综合实践活动,带领少年儿童领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之美,激发少年儿童热爱自然、呵护自然的环保情怀。(12)2023年11月,落实“黄海明珠人才计划”,面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宣讲人才招引政策。(13)积极筹备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拟于7月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进会,相关准备工作已专门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年初,向市委督查室申报“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监测统计督查计划,但未能列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3月28日,召开全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监测统计培训会议,组织各地各成员单位监测统计2023年度指标,分析研判预计达标困难的指标。下一步,将向相关责任部门发放提醒函,克服薄弱环节,推动研究改进。
3. 关于“持续深化和巩固改革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4)与市律师协会对接,招募公益律师建立轮值律师队伍,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15)联动公检法等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妇女维权重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寻求问题对策。(16)在市妇女八大代表、市妇联第八届执委中增加教科文卫体妇女比例,市一院一名主治医师当选为市妇联挂职副主席。(17)组织各级代表执委开展全国、省、市妇代会精神宣讲。2023年12月,举办全市基层妇联干部“领头雁”培训班,全市各层各级妇联执委、妇联负责人170人参加培训。2024年2月,召开市妇联八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各级妇联执委、妇女组织负责人24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替增补3名执委,5名市妇联执委进行履职经验交流发言,3家妇联介绍推动代表执委履职情况。(18)将代表执委纳入业务培训对象范围,加大各级妇联执委培训力度,保证执委在一届任期内参加妇联组织的培训不少于1次。截至2024年1月,全市培训妇联各级执委约63050人次,其中市县镇村四级妇联线下培训班478次,覆盖执委约27000人次。市妇联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以往执委项目的做法,出台代表执委履职“十条”,进一步发挥全市各级妇代会代表、妇联执委在引领服务联系妇女中的作用。履职“十条”得到省妇联肯定。3月25日,盐城作为3个设区市代表之一,在全省代表执委作用发挥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4月29日,《发挥妇女代表执委作用,凝聚高质量发展“她”力量》一文被省妇联“江苏女性”微信公众号发表。
4. 关于“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9)开展2023年度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广泛挖掘选树妇女典型,3月8日在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4周年暨“追寻红色足迹 激扬巾帼之志”主题宣讲启动仪式上,表扬了一批优秀女性和集体,巾帼党性教育基地老师、返乡创业女企业家、科创产业“新盐城人”3名优秀代表现场分享在宣传红色文化、推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所为所见所感所得。开展“送奖到基层”活动,为获得全国、省、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个人(单位)颁发证书、奖牌,把荣誉送到一线、送到岗位、送到先进典型手中,激发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创佳绩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3月28日,首场送奖活动在市委党校举行。(21)2024年2月,开设巾帼建功标兵先进事迹线上专栏,定期展播典型风采。(22)4月17日,在大丰召开全市“美丽庭院”助力共同富裕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引领妇女发展美丽经济的工作成效和特色做法,全面部署妇联组织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发挥妇女独特作用,推进“美丽庭院”助力共同富裕工作。(24)根据“盐家优教”指导服务工作意见,推动在镇(街道)、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向广大家庭提供可感可及、精准多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截至6月底,已建成县级中心13个、各层各类工作站67个、工作点353个。(25)下发情况统计表,每月统计省级示范妇女儿童之家活动开展情况。
5. 关于“赋能‘提素增能’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6)2023年12月,举办高素质女农民培训班,100名巾帼新农人重点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美丽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品牌建设、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常识、直播技巧与短视频制作等课程,增强理论知识、促进思维创新、提升技术能力。
6. 关于“助力妇女建功立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31)抢抓高校毕业季,开展“职在盐城 创业启航”高校女大学生“走进国企看发展”活动,帮助女大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7. 关于“依法依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存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32)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及时从性别平等角度对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审查,给出评估意见,确保两性源头平等。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全国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线上培训班学习。(33)持续推进“双护课堂”公益项目,累计开展800余场次,参与人数6万余人次。3月7日,邀请省妇联“双护”公益讲师为市直国企员工代表作“女性在婚恋中如何自我保护”专题讲座。3月19日,联合市检察院举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签订暨全市妇联系统“服务妇儿 学法赋能”活动启动仪式。(34)联动公检法等重点成员单位,召开维权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家暴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落实等维权重难点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大力推广运用强制报告小程序,6月6日,市妇联主要负责同志在为市委党校春学期主体班学员作《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更有保障》专题辅导时,专门介绍强制报告小程序,并邀请各地各部门学员扫码试用,呼吁各地各部门单位共同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3月,市妇联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全市妇联系统“服务妇儿 学法赋能”大学习、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每月举办一期专题培训:5月第一次培训班上,专门强调妇联干部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要求基层妇联干部务必掌握小程序的宣传推广和运用;6月第二次培训班上,市检察院业务专家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讲座,详细介绍小程序的使用,2000余名基层妇联干部线上线下同步参与学习。下一步,市妇联将进一步发挥妇联干部直达基层、在群众中的优势,探索建立“妇”字号发现报告机制,及时发现报告侵害妇女儿童事件,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5)2023年底,市救助管理站完成家暴庇护中心升级改造项目,2024年5月,市妇联赴市救助管理站实地调研、商讨市家暴庇护中心功能发挥问题,就临时庇护对象送达方式选择、庇护范围、庇护时长、管理、经费等问题,与市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等相关单位对接磋商,进一步优化完善家暴庇护方案,切实发挥中心庇护作用。
8. 关于“妇女儿童‘娘家人’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36)2023年12月中旬以来,组织指导各地深入基层,共摸排出140多名罹患“两癌”的低收入家庭且未获救助的困难妇女,通过一一审核申报信息,视患病程度和困难程度情况分类筛选、多措并举推动救助。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支持,2024年一季度,指导39名“两癌”困难妇女线上申报省妇儿基金会“我助妇儿康·女性‘两癌’救助”,二季度,指导30名“两癌”困难妇女申报全国救助,预计8月确定最终名额;二是积极争取省级专项救助,已完成70名“两癌”困难妇女的材料收集、信息审核工作,因省级部门项目资金发放政策调整,目前,正积极与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对接,待省通知下发后即可申报;三是积极链接各类资源,春节前后,市县妇联联动走访慰问患病程度较轻的困难妇女,扩大救助覆盖面。(37)广泛发动妇联干部、执委、女教师、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典型家庭成员以及热心妇儿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担任爱心妈妈,按照“就近就便、重在实效”原则,组织“爱心妈妈”与留守困境儿童开展结对,提供生活关爱、心理疏导、教育指导等服务。2024年1月,组建12支“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6月,市妇联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等十部门出台《盐城市深化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38)整合社会化服务资源和项目,开设盐城市老年女子大学,配备书画、茶艺、舞蹈等素质教室17间、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实操室5间,2024年春学期面向老年群体开设声乐、瑜伽、中国舞、葫芦丝、书法等学科,为中老年女性提供高质量的课程体验及公益服务,发挥阵地功能,提升妇女素质。(39)“盐家优教”指导服务中心将设在二期儿童成长中心,将依托市妇儿中心阵地开展家庭建设、父母课堂、亲子阅读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目前二期儿童成长中心功能完善提升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备案、设计招标等工作,初步完成施工图设计,预计今年12月交付使用。(40)支持县镇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站(点),组织开展亲子活动、沉浸式家教课堂、“粉红伞”女童关爱守护行动等活动,发挥妇女儿童服务主阵地的功能作用。(41)依托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常态组织“一法一条例”宣传宣讲,不定期组织家教指导讲座、亲子互动实践,适时组织个案咨询、团体辅导,循环展播“三道”课程、儿童安全防护课程,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2023年10月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活动近千场,覆盖家长超4万人次。2024年5月,市妇联联合法院、文明办、教育等部门举办“盐家优教 法爱护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公开课。(42)扎实推进“一户一策”困境妇女儿童精准微关爱服务项目,指导各地严格按照《江苏省扶持妇女儿童家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推进落实,目前已为全市627户困境妇儿家庭提供服务4.9万余次。
9. 关于“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43)2023年10月,联合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盐家优教”指导服务工作,于11月发布“盐家优教”品牌LOGO。各地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全面启动“盐家优教”指导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工作,同步组建专家团、志愿者联盟,为广大家庭提供可感可及、精准多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截至目前,各县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均已挂牌成立。(44)2024年1月-2月,市县联动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发动基层妇联干部、“爱心妈妈”等主动对接教育部门,走访探视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近千人次。(45)2024年2月,建立“最美家庭”联盟管理办法,制定联盟2024年服务计划,围绕家风培育、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等不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和主题实践,助力涵养新时代家庭文明新风尚。(46)2024年2月,联合市国资委、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举办“好家风好人生”沉浸式家风课堂,通过看专题片、听微讲座、品家风故事、说感悟心得、写廉洁寄语等形式,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及家属崇德向善、崇俭尚廉,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以清廉家风涵养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47)结合前期家庭教育专题调研和省市家庭教育专项督导发现的问题,积极谋划工作方案,推动召开全市家庭教育联席会议。(48)结合“盐家优教”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全面推进省、市专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家庭教育工作实效。
10.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49)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024年1月2日,主要负责同志在月度例会上传达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提示函精神,强调重大节日特别是春节前后纪律作风要求;2月8日,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通报中央、省市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对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6月7日,开展端午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再次强调纪律要求。(50)将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市妇联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4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4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启动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研讨交流、纪律党课、专题辅导、现场教学等,引导妇联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1)2023年12月、2024年1月,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共提出自我批评意见207条、分析原因44条、整改措施45条、相互批评意见65条,组织生活会共提出自我批评意见37条、相互批评意见168条,在“红脸出汗”中加深了解、防微杜渐、凝聚合力。
11.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52)和(54)结合2020年以来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确定2024年廉政风险事项、明确防范措施,强化责任到人,形成《市妇联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53)研究制定《市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参加授课、评审、担任考官等活动管理规定》,2023年11月,经党组研究后纳入新修订的《市妇联规章制度汇编》,利用周例会组织学习,提高廉政意识,规避廉政风险。
12. 关于“去‘四风’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55)制定《关于建立市妇联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2024年2月,经党组研究后纳入制度汇编,围绕“每年上好一次专题党课、形成一项调研成果、联系一批先进典型、解决一件发展难题、推动一批民生实事、培树一项工作品牌”六项内容,深化引领服务联系职能,有效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56)召开八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全市妇联主席务虚会议、红色教育交流座谈会等,总结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工作推进难点堵点,谋划2024年全市妇联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工作要点。推进月度例会常态化,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分析和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推进件件落实。(57)2023年12月已经与市委政法委对接落实,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纳入其网格化数据系统子类。(58)探索建立“最美家庭”寻访、宣传机制,明确“最美家庭”类型标准、推选流程等,重点围绕激励礼遇、影响带动等做好设计,引导广大家庭学习最美、争做最美。
13. 关于“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59)积极与各地、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有关成员单位沟通对接,编排发布2024-2025年市政府妇儿工委实事、2024年儿童友好十件实事项目;以全国“环境友好 儿童友好”少年儿童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交流会议在盐举办为契机,完成儿童友好志愿者招募、儿童友好城市建设LOGO设计等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出台《盐城市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60)接访后信访件及时书面登记,后期利用好全国妇联信访平台同步线上进行登记,交办处理,遇重大紧急信访件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61)2024年1月16日,市女性创新人才协会完成注销手续。(62)2024年3月4日,市三八红旗手协会完成注销手续,因省、市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精神,暂未成立联盟。(63)2024年3月9日,市女性人才联谊会完成换届,并成立功能性党支部。(64)认真组织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14. 关于“保密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65)组织学习保密规定,将保密制度作为单项纳入《市妇联规章制度汇编》,完善定密管理和涉密人员管理、涉密文件复印归档、工作秘密存储等规定。(66)适时组织涉密人员参加市国家保密局、机要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定期组织保密管理制度学习研讨,提升保密工作水平。(67)建立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管理台账,明确专人专用,强调保密要求,春节前组织抽查机关联网计算机,未发现涉密文件信息在网上存储或传播的现象。
15. 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68)截至2月底前,妇联机关人员已全部启用公务卡,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在公务支出时使用公务卡支付。(69)2024年开账后,①已要求所有部室在一月内完成账目报结;②已按财政局要求,租车前填报租车审批单、在租车平台完成审批手续;③办公用品购买、申领已实行购前审批、入库、领用手续。
16. 关于“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70)日常费用报销中,办公室牵头加强审核把关。(71)指出的系列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7. 关于“工会费未足额扣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72)市妇联机关已对2019年至2023年期间工会费进行了未足额扣缴部分的数额统计,在2月份工资里完成扣缴。直属事业单位市妇儿活动中心2024年调整工会费足额扣缴已完成;2019年至2023年工会费少缴部分已在2024年2月工资里完成补扣补缴。
18. 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73)按照“抓书记、书记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市妇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74)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工作中心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列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第一议题”。(75)开展党组会记录“回头看”工作,补齐2019年以来主持人签字。(76)在202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市县妇联“组组联动”,每月一次专题学习、每季度一次交流分享、每年一次实践教学。2024年2月,在市妇联八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中,射阳县妇联、亭湖区妇联作为典型代表交流发言,进一步激发各地比学赶超,争取齐头并进。
19.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77)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市委巡察办、主题教育办指导下,召开巡察整改、主题教育两场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及时上报会议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思想交流、深入查摆问题,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提前报党组书记审阅把关;会上实事求是,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78)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强化抓党建的主业主责意识,2024年2月,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深入基层党支部,听取汇报、讲党课、谈心谈话、督促指导主题教育等工作,切实履行治党管党责任。
20. 关于“意识形态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79)明确各县(市、区)特别信息报送员,主要负责对涉妇女儿童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加强日常监测,强化重要节假日、重点领域监测,重大节日期间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对主管的女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政治引领。(80)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部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导向正确、表述规范、符合规定。(81)已更正妇儿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的错误表述。(82)规范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严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述职报告和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21. 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83)加强对活动中心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督促,指导中心结合单位实际和上级要求,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84)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梳理党建重要活动流程,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
22. 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85)2024年1月,组织全体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深刻剖析问题,并要求支委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党员发展程序,尤其注意,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严格规范执行支部推荐及支委会研究程序,采取党员推荐的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公示后,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并再次公示;待上级党委批准同意后对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并提出考察建议。
23. 关于“换届选举组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86)组织全体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范换届选举流程。2024年4月24日,市妇联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按照规范流程,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会后,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24. 关于“妇联干部‘上挂下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87)在符合现行干部使用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年员工跟班学习锻炼暂行办法》,2024年1月经党组研究后纳入制度汇编。
25. 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有关规定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今后将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试用期满后按规定考核,公示期从公示发布第2天起算。2023年11月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共提拔科级干部2名,均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并按要求从发布公示通知第2天起算公示时间。
26. 关于“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90)和(91)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与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多次对接请教,补齐相关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档案材料,规范档案专项审核表。另已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对接,将尽快补齐相关人员参公登记表。
27. 关于“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的‘思想引领的有效性不够明显’等问题整改还不到位,强化思想引领高质量发展永远在路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92)制定并下发《“追寻红色足迹 激扬巾帼之志”主题宣讲方案》,组建百人巾帼红色志愿宣讲队,“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举办“追寻红色足迹 激扬巾帼之志”主题宣讲启动仪式,组织巾帼红色志愿宣讲员寻访红色路线,形成各地红色精品宣讲课程14个。(93)持续推进“双护课堂”公益项目,抓好三八维权周重要节点,指导各地利用好“双护课堂”公益律师资源,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目前已开展800余场次,参与人数6万余人次。(94)2023年12月,分管领导带头到亭湖、盐都、滨海等地开展“一户一策”精准微关爱工作调研,详细了解各地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困难,持续跟踪指导、答疑解惑。春节期间,整合各类资源、联动各方力量,走访慰问部分“一户一策”困境妇女儿童家庭。(95)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依托“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好反家暴、家事调解等工作。印发《家事调解案例汇编》《妇女议事案例汇编》,为基层妇联干部开展好相关工作提供操作性指导。同时,市妇联依托“爱之旅”社会组织,将继续实施婚姻危机干预项目,为遭遇婚姻危机的家庭提供婚姻辅导和心理疏导。其他如普法宣传、困境关爱等工作也在有条不紊推进中。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2. 关于“围绕中心赋能发展推进不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6)正在研究制定《盐城市妇联关于进一步深化妇联改革的实施意见》,拟按整改方案要求落实。
4. 关于“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积极向省妇联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李晓霞工作室、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孙艳艳工作室等7个工作室被命名为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示范工作室。(23)根据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相关要求,原计划于5月举办的第七届“文明家庭”、第九届“最美家庭”颁奖礼暨第七届“家庭文化月”启动仪式暂缓,将重点依托线上平台宣传榜样家庭的先进事迹,礼遇典型、放大示范,引领广大家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5.关于“妇女提素增能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7)根据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相关要求,巾帼家政服务社区示范工作站创建工作目前暂缓。2024年3月15日-16日,联合人社、商务、发改、民政及市家协共同主办“诚信服务万家 共享幸福生活——盐城市‘3·15巾帼家政诚信服务宣传周’暨‘盐城家政’品牌展示”活动,市区14家优秀家政企业及机构参加宣传展示。
6. 关于“助力妇女建功立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8)结合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申报工作,适时举办“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29)拟于10月,与市卫健委协商成立市女医师协会相关事宜。(30)持续加强与市科协联系对接,跟踪市级科技创新奖情况,一旦设立,将积极争取同步设立女性科技创新奖。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妇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要求,仍需持续加压。下一步,市妇联党组将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示范作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劲头,带头落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妇联改革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向市委和广大妇女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一是持之以恒抓学习,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牢牢把握妇女事业的政治属性和妇联组织的政治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盐城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联和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等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引导广大妇联干部从政治上研究分析妇联工作,从政治上审视解决妇女发展难题,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紧扣妇联工作主线,主动把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妇联工作的具体任务,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家庭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想方设法在推进“四个新”“四个走在前”重大任务、落实“四个三”工作要求上下功夫、作贡献,大力实施“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系列行动”,更好凝聚起谱写“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半边天”力量。
二是动真碰硬抓落实,以更实举措推进标本兼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查,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反复;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快进度,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持立足长远,持续完善各项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有力有效强化制度执行,切实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理干部,促进市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全面从严抓履职,以更强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制定责任清单,确保清单任务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是刀刃向内抓改革,以更优作风打造亲清妇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坚持强“三性”去“四化”,严肃整治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不用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人财物的日常监管,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行动,补齐妇联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短板。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畅通和拓宽密切联系妇女群众渠道,大兴调查研究,推进代表执委履职“十条”,实化“万名妇联执委走基层”活动,推动妇联干部、代表执委常态化深入基层、走近妇女,及时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用务实行动守护家家幸福安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662225;邮政信箱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225室,邮编224000;电子邮箱ycfl22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