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细化谈心谈话工作 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为全面掌握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行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近日建湖县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暂行办法》,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细化。
《办法》规定,按照分工负责、分级谈话的原则,谈心谈话一般在以下范围进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镇(街道、区)、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领导与分管条线的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各镇(街道、区)党(工)委、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人员及下一级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两次。
根据该《办法》规定,谈话形式分为领导约谈、组织约谈、申请约谈三种。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直接交谈为主,必要时也可采取集体座谈、上门访谈、电话叙谈等形式进行。谈话类别分为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专题工作谈心谈话、职务任免谈心谈话、心理疏导谈心谈话、提醒帮助谈心谈话五种,其中专题工作谈心谈话、提醒帮助谈心谈话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请相关领导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