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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滥的“洋贿赂”何时休?

泛滥的“洋贿赂”何时休?
钱桂林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3月18日公布的文件显示,国际商业机器有限公司(IBM)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一项行贿案达成协议,IBM愿意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1000万美元和解费用。据SEC称,在2004-2009年间,IBM在中国的两家子公司IBM(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IBM全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的员工,参与了向官员提供海外旅游、娱乐和不恰当礼品的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SEC认为,这一期间,IBM中国至少发生了114起违规案。(4月1日中华工商时报)
    跨国企业在华贿赂也并非IBM一家。沃尔玛、朗迅、德普医疗、西门子等跨国公司都曾曝出过“贿赂门”。我国庞大的商业市场以及经济利润,令跨国集团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敢于冒风险。据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真佩服这些狡猾的跨国公司,它们很善于学习中国的贿赂文化。它们进入中国后很快发现,在中国政府才是真正的老板。企业要获得市场准入,拿到订单,获得资源,实现扩张,必须借助权力。于是便以重金砸向中国的贪官污吏们,还别说,效果挺好。
    若不是它们的国家自揭家丑,中国还真的发现不了。外商在华行贿,却往往是先被自己国家揪出来的,这很值得人深思。就拿美国来讲,它制定了《反海外腐败法》,直接对准日益严重的跨国贿赂行为,这是悬在跨国公司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对贿赂行为具有强大威慑力。而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备的反商业贿赂法,这直接影响了打击商业贿赂的效果。
    遏制“洋贿赂”,既要惩处送钱送物大搞腐蚀拉拢的跨国公司,也不能放过“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受贿者。“洋贿赂”盛行,固然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行政性垄断资源过多,造成了相关国企的行政监管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权力过大并且不透明。同时,国内对涉嫌行贿的外企以及国内受贿的腐败分子惩治不力,缺乏震慑力,在客观上也助长了“洋贿赂”的滋生。
    央视著名节目主持人白岩松曾建议打击“洋贿赂”要“双打”,即对方查出来,绳之以法了,咱们这边就要闻风而动,立即积极响应。这个建议很好。但是要充分考虑到“洋贿赂”涉及跨国交易,情况复杂,因此,需要从制度上、机制上未雨绸缪,为“双打”先打造好“球拍”,才能将案件查深查透。
“洋贿赂”不断侵入中国,这一状况何时才能得到根本改变?还有多少“洋贿赂”需要国外监管部门为我们一一揭开?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