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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直属机关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公安部直属机关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获悉,去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党委和直属机关纪委的要求,部直属各局级单位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054个,绘制《部属局级单位廉政风险识别图》416张,建立健全防控措施及相关制度737项,并编印了《公安部直属机关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成果汇编》,进一步完善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部直属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10年部直属机关纪委组织部属各局级单位从个人岗位、内设机构、局级单位等3个层面,围绕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队伍管理、外部环境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在工作总结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开展此项工作很有必要,效果好,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此项工作还得到了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的充分肯定,并在中央国家机关纪检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在此基础上,今年部直属机关纪委制定了《2011年公安部直属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直属各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杜绝和减少了部直属机关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证。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公安部直属机关纪委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本着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的原则,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部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局级单位“一把手”向部纪委全委会述廉办法、对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函询办法、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部直属机关干部出差“五个不准”、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会同部纪委研究制定了《公安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刚性制约。
    ———建立完善了廉政执法办案机制。指导部属各单位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网上督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一批执法办案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建立完善了人财物管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安部机关局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在部机关轮岗交流近200名局处级干部;协助在部直属机关全面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和部属社团、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制定了《公安部机关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社团、基金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一批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部机关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基本建设、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及社团、基金会等工作。 (记者 毛东红)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