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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法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人民法院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广大干警公正廉洁司法而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指出,人民法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体分为六个步骤,即:摸清职权底数、排查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各级法院要对职权进行分项梳理,并针对每一项职权绘制流程图,实现权力运行公开化、岗位职责明确化、工作流程标准化;重点查找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幅度过大以及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干警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等因素评定风险等级;采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审判监督、案件评查、信访接待、舆情分析等方式,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进行及时处置。
  《指导意见》强调人民法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记者 王 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