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湖北省鄂州市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近年来,根据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鄂州市以“全省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市”建设和全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试点”为契机,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防控结合,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全面覆盖、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高起点运作、高标准推进,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初步构建了“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监督”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网络。主要作法和特点如下:
鄂州市委、市政府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意见》以及《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进行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通过“一盘棋”系统谋划,“一把手”领衔推进,一批试点示范,一个专班督导,一套办法考评,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形成职责明确、程序严密、运行科学、管理有效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模式,把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落实到全市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每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的前置处理和有效防控,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1、宣传教育知风险。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是深化预防腐败工作的一项全新实践,必须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感知风险、认识风险,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投入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风险教育活动1500余次,覆盖面达95%。一是通过宣传讲解,使党员干部切实看到风险的存在。我们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身边无风险、风险问题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讲解分析,使大家认识到风险不仅存在于权力运行之中,也存在于岗位职责之中;不仅存在于日常行为之中,也存在于思想意识之中;风险无处不在,看不到风险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二是通过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切身感知风险的危害。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以活生生的事例,让大家看到很多腐败分子之所以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往往就是由于无视风险、不主动防范风险,导致思想蜕变、行为失范,使风险演变为腐败问题。三是通过举办防控论坛,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风险的本源。在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鄂州廉政网等媒体开辟廉政风险防控专栏。先后举办防控论坛20余场次,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在媒体上带头谈廉政风险,开展风险防控大讨论,切实深化和提高对廉政风险的认识,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廉政风险的来源就在履职用权和日常工作之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防控廉政风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查险定级亮风险。采取自己找、相互查、领导点、群众评等方式,围绕流程控制、制度建设、内部监督等排查单位风险,围绕思想道德、履职行为、外部环境等排查个人风险。全市709个单位、2481个科室、1.2万多名党员干部共查出廉政风险点28957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8530条,风险排查覆盖面达93%。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按照风险演变为腐败问题可能性大小及危害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其中3600多个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被确定为一级风险。对一级风险和群众敏感度较高的廉政风险,通过固定展板、电子显示屏、网上公开等形式进行公示,使风险阳光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职权梳理减风险。按照精简行政审批机构和项目、提升行政效能的原则,对市直63家行政审批单位及其2412项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审减行政审批机构10家,审减行政审批事项135多项,审减率分别为14%和33%。同时,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目录之外的事项全部交由市场运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
4、流程再造控风险。在职权梳理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设计,重新编制工作流程,并将重要业务流程予以公示,以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权,既促使工作人员按规定流程阳光操作,又方便了服务对象办事。截止目前,全市共编制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图2380个,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步骤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使各项工作按设定的路径有序运转,实现了权力边界更加清晰、流程设计更加优化、监督防范更加到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
5、预警处置化风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预警处置。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对风险较大的问题发布预警通知书、要求限期回复;对风险等级较高、危害性较大的问题,要求限期督查整改,必要时进行行政问责,并对预警处置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在工作中,我们探索采取黄色、橙色、红色“三色”预警处置方式,提高预警处置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两年来,通过采取各种预警方式,有效化解了165个风险苗头,对62个单位、10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预警处置或问责,减少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6、制度建设防风险。制度建设是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关键。为从根本上防控廉政风险,市委、市政府以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先后制定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议事规则》、《鄂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实施办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防治串通投标行为若干规定》、《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土地整理管理办法》、《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79个规范性制度文件,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活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全市各级各单位共建立健全教育类制度701个、监督类制度1188个、预防类制度894个、问责类制度569个,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发挥了制度建设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和试点地区,鄂州市立足本地实际,力求有所创新,防控工作呈现“三全三突出”的特点:
1、全员防控中突出领导干部。从横向上看,全市所有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都参与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从纵向上看,防控工作从市直单位向区(街)、乡(镇)延伸,并深入到了全市所有的行政村(社区)、基层站所及村(居)民小组。在此基础上,坚持全员防控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着重查找领导干部用权风险、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全市600多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查找廉政风险点7000余个,制定防控措施15000多条;对区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实行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收到了较好的防控效果。
2、全域推进中突出重点领域。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全覆盖。从点上看,防控机制建到了部门和岗位;从线上看,防控工作延伸到了各个行业和领域;从面上看,防控体系覆盖到了各级各地区。与此同时,在全域推进中,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经济建设的热门领域和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全程监督中突出关键环节。在预警防控过程中,注重全过程监督,整个预警防控工作按照信息收集、等级评定、风险公示、预警处置、督查整改、结果回告、定期通报等七个步骤进行,以严密的预警防控工作程序,确保预警监督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同时,我们突出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对政府投资项目建立项目资料库、对重点项目派出预警监督员,对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设计变更进行全程介入监督,确保重点环节不出问题。2010年以来,国家和省级扩内需保增长对我市投资项目370个,投入资金7.13亿元,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据湖北省纪委信息)
1、宣传教育知风险。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是深化预防腐败工作的一项全新实践,必须让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感知风险、认识风险,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投入到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风险教育活动1500余次,覆盖面达95%。一是通过宣传讲解,使党员干部切实看到风险的存在。我们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身边无风险、风险问题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讲解分析,使大家认识到风险不仅存在于权力运行之中,也存在于岗位职责之中;不仅存在于日常行为之中,也存在于思想意识之中;风险无处不在,看不到风险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二是通过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切身感知风险的危害。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以活生生的事例,让大家看到很多腐败分子之所以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往往就是由于无视风险、不主动防范风险,导致思想蜕变、行为失范,使风险演变为腐败问题。三是通过举办防控论坛,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风险的本源。在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鄂州廉政网等媒体开辟廉政风险防控专栏。先后举办防控论坛20余场次,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在媒体上带头谈廉政风险,开展风险防控大讨论,切实深化和提高对廉政风险的认识,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廉政风险的来源就在履职用权和日常工作之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防控廉政风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查险定级亮风险。采取自己找、相互查、领导点、群众评等方式,围绕流程控制、制度建设、内部监督等排查单位风险,围绕思想道德、履职行为、外部环境等排查个人风险。全市709个单位、2481个科室、1.2万多名党员干部共查出廉政风险点28957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8530条,风险排查覆盖面达93%。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按照风险演变为腐败问题可能性大小及危害程度,评定风险等级,其中3600多个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风险被确定为一级风险。对一级风险和群众敏感度较高的廉政风险,通过固定展板、电子显示屏、网上公开等形式进行公示,使风险阳光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职权梳理减风险。按照精简行政审批机构和项目、提升行政效能的原则,对市直63家行政审批单位及其2412项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审减行政审批机构10家,审减行政审批事项135多项,审减率分别为14%和33%。同时,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目录之外的事项全部交由市场运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
4、流程再造控风险。在职权梳理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设计,重新编制工作流程,并将重要业务流程予以公示,以流程控制压缩自由裁量权,既促使工作人员按规定流程阳光操作,又方便了服务对象办事。截止目前,全市共编制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图2380个,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步骤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使各项工作按设定的路径有序运转,实现了权力边界更加清晰、流程设计更加优化、监督防范更加到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
5、预警处置化风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预警处置。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提醒;对风险较大的问题发布预警通知书、要求限期回复;对风险等级较高、危害性较大的问题,要求限期督查整改,必要时进行行政问责,并对预警处置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在工作中,我们探索采取黄色、橙色、红色“三色”预警处置方式,提高预警处置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两年来,通过采取各种预警方式,有效化解了165个风险苗头,对62个单位、10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预警处置或问责,减少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6、制度建设防风险。制度建设是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关键。为从根本上防控廉政风险,市委、市政府以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先后制定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议事规则》、《鄂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实施办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防治串通投标行为若干规定》、《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土地整理管理办法》、《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住房保障及房屋管理办法》、《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79个规范性制度文件,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活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全市各级各单位共建立健全教育类制度701个、监督类制度1188个、预防类制度894个、问责类制度569个,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发挥了制度建设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示范和试点地区,鄂州市立足本地实际,力求有所创新,防控工作呈现“三全三突出”的特点:
1、全员防控中突出领导干部。从横向上看,全市所有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都参与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从纵向上看,防控工作从市直单位向区(街)、乡(镇)延伸,并深入到了全市所有的行政村(社区)、基层站所及村(居)民小组。在此基础上,坚持全员防控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着重查找领导干部用权风险、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全市600多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共查找廉政风险点7000余个,制定防控措施15000多条;对区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实行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收到了较好的防控效果。
2、全域推进中突出重点领域。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全覆盖。从点上看,防控机制建到了部门和岗位;从线上看,防控工作延伸到了各个行业和领域;从面上看,防控体系覆盖到了各级各地区。与此同时,在全域推进中,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经济建设的热门领域和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全程监督中突出关键环节。在预警防控过程中,注重全过程监督,整个预警防控工作按照信息收集、等级评定、风险公示、预警处置、督查整改、结果回告、定期通报等七个步骤进行,以严密的预警防控工作程序,确保预警监督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同时,我们突出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对政府投资项目建立项目资料库、对重点项目派出预警监督员,对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设计变更进行全程介入监督,确保重点环节不出问题。2010年以来,国家和省级扩内需保增长对我市投资项目370个,投入资金7.13亿元,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据湖北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