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强监督检查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湖北省加强监督检查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党中央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湖北的科学定位。湖北省清醒认识到,要不负重托、有所作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按照中央部署,该省着力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奏响了服务、保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旋律。
效果正在显现:2011年,该省经济发展交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初步统计,生产总值超过1.8万亿元,增长1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8566.56亿元,增长20.5%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70.5亿元,增长45.4%。
强化措施 整体推进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监督检查工作。省委书记李鸿忠要求:“认真、坚决贯彻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强调:“要强化措施,全面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该省迅速成立了以省纪委书记为组长,省发改委、省监察厅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省科技、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利、物价、审计等单位领导同志为成员的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17个市州均成立相应机构,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该省及时印发《湖北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原则、基本目标,细化内容、职责任务分工等。各牵头部门分头拟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管理通胀预期、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环保、节能减排等9个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突出重点 增强效能
湖北省在整体推进转方式各项督查任务的基础上,注重突出督查重点、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监督检查推动省域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民生进一步改善、‘两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湖北省监察厅副厅长徐心明告诉记者。
该省紧紧围绕“两圈一带”(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长江经济带)、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十大平台建设”战略实施,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第一、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适应中央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的新形势,省监察厅、省水利厅联合出台《加强对中央和省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2个联合督查组,对荆州、黄冈、襄阳、孝感等水利大市开展重点督查,督促纠正突出问题,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
保障房建设社会关注,群众期盼。该省组织巡回督查专班开展三轮拉网式监督检查,狠抓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全面推行房源、分配政策、分配结果阳光公开,确保保障房建设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在各市州普遍自查自纠的同时,该省组织18个督查专班100多名工作人员,分赴全省各地,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行动,共发现34个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了76项针对性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查建并举 健全机制
为避免监督检查工作“一阵风”、“走过场”,湖北省致力消除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健全跨越式发展长效机制。
加强监管薄弱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该省相继出台《土地利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批制度,让监督检查有规可循。
完善绩效考核、预警监测、项目资金管理电子监察体系。该省着手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认真执行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制度,实现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定量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完善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的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等三项制度,加快构建区域市场物价监测和预警体系等。
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领域体制改革。为构建水利强省,该省积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权属和管护主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为促进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跨越,该省出台《支持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引领作用。该省还建立环评审批“防火墙”,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水平,全省环保部门2011年共暂缓或不予审批建设项目100多个(投资总额达60多亿元),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通讯员 吴贤舟 记者 金颂)
效果正在显现:2011年,该省经济发展交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单”。初步统计,生产总值超过1.8万亿元,增长13.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8566.56亿元,增长20.5%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70.5亿元,增长45.4%。
强化措施 整体推进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监督检查工作。省委书记李鸿忠要求:“认真、坚决贯彻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强调:“要强化措施,全面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该省迅速成立了以省纪委书记为组长,省发改委、省监察厅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省科技、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利、物价、审计等单位领导同志为成员的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17个市州均成立相应机构,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该省及时印发《湖北省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原则、基本目标,细化内容、职责任务分工等。各牵头部门分头拟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管理通胀预期、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环保、节能减排等9个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突出重点 增强效能
湖北省在整体推进转方式各项督查任务的基础上,注重突出督查重点、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监督检查推动省域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民生进一步改善、‘两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改革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湖北省监察厅副厅长徐心明告诉记者。
该省紧紧围绕“两圈一带”(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鄂西生态旅游文化圈、长江经济带)、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十大平台建设”战略实施,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第一、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适应中央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的新形势,省监察厅、省水利厅联合出台《加强对中央和省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2个联合督查组,对荆州、黄冈、襄阳、孝感等水利大市开展重点督查,督促纠正突出问题,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
保障房建设社会关注,群众期盼。该省组织巡回督查专班开展三轮拉网式监督检查,狠抓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全面推行房源、分配政策、分配结果阳光公开,确保保障房建设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在各市州普遍自查自纠的同时,该省组织18个督查专班100多名工作人员,分赴全省各地,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集中监督检查行动,共发现34个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了76项针对性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查建并举 健全机制
为避免监督检查工作“一阵风”、“走过场”,湖北省致力消除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健全跨越式发展长效机制。
加强监管薄弱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该省相继出台《土地利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批制度,让监督检查有规可循。
完善绩效考核、预警监测、项目资金管理电子监察体系。该省着手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认真执行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制度,实现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定量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完善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的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等三项制度,加快构建区域市场物价监测和预警体系等。
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等领域体制改革。为构建水利强省,该省积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权属和管护主体,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为促进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跨越,该省出台《支持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引领作用。该省还建立环评审批“防火墙”,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水平,全省环保部门2011年共暂缓或不予审批建设项目100多个(投资总额达60多亿元),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通讯员 吴贤舟 记者 金颂)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