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廉政风险点 自查两千个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廉政风险点 自查两千个
日前,由浙江省纪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的《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出炉,从该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到一般干部的岗位有哪些廉政风险点,有哪些具体防范措施,都可“按图索骥”。这标志着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基本实现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两个全覆盖。
省纪委各室(厅)采取岗位自查、内部关联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核查、集体排查等方式,重点围绕人、权、事、财、钱、物等6个环节,认真梳理权力运行中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并逐个填写单位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
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察厅28个室(厅)257名机关干部职工共排查出风险点2181个,其中单位风险点319个,个人风险点1862个。在此基础上,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逐个进行研究、分析、审核,并逐一进行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共确定一级风险点684个,二级风险点1057个,三级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1367条,其中单位398条、个人969条。
针对不同的岗位廉政风险,采用情景教育、案例警示以及廉政承诺、约访谈话等多种形式,在干部职工中开展针对性的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同时,对本室(厅)和岗位权力事项逐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岗位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共制定修改各类规章制度20多件,还加强廉政风险预警,及早解决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记者 阮蓓茜 通讯员 颜新文 邱志明)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