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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坚持“五围绕五促进” 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河南省洛阳市坚持“五围绕五促进” 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以党务政务公开为抓手,始终坚持“五围绕五促进”,以公开优化环境,以公开转变作风,以公开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打造“阳光洛阳”,促进科学发展。
  一、围绕中心抓公开。(一)以公开促进科学决策。一是实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全公开。近一年多来,在《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开辟多个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全市经济发展重大决定、市委重要工作部署、市“十二五”规划等。二是公开征集社会发展意见建议。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集洛阳推进“国际旅游名城建设”的意见建议等。三是公开常委会试点工作。以新安县为试点,面向普通群众开放县委常委会,凡涉及民生事项的常委会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代表列席,并在会前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开议题,征集意见建议,有效地推进了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二)以公开促进“六加一”攻坚战。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经济转型、机制转换、城建提升、民生改善、环境创优、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六加一”攻坚战,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为载体公开工作承诺,公开各自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期限、进展情况。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还带头公示各自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下步工作推进措施,接受全市人民的考评和监督。(三)以公开促进全面协调发展。出台《洛阳市“福民强市”目标考评办法》,全面公开考核结果。每季度的指标测评和民意调查结果,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公布;公开奖惩兑现,每季度以电视直播方式召开讲评大会,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布考评结果,并进行现场点评;排名末位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年终按照四个季度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前的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奖励;全年综合排名末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创先争优评比和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围绕民生抓公开,便民福民促和谐。 (一)打造“阳光工程”惠民。一是公开惠民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中央、省、市各类主流媒体,刊发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等各类信息830余条次,让群众及时了解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二是公开惠民措施。要求市水务集团、燃气公司、公交集团公司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都要及时公开供水供热、燃气申请安装、IC卡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办理等工作的服务标准、程序、价格信息,积极为全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作25000册住房公积金宣传册,在周王城广场等市区人流密集处举办“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并在市邮政局配合下为4336家单位,40万缴存职工寄发公积金对账单。三是公开惠民监督。市教育部门公开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意见》、《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子女上学支持保障政策的意见》,市住建委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细则(试行)》,市民政部门公开救灾资金发放流程、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结果等,确保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二)打造“阳光服务平台”利民。整合全市报警举报、咨询求助等服务热线电话,统一归属到110服务平台,群众在遇到急、难、险情和反映任何意见建议,只需拨打110一个号码,就可以得到快速、高效的应急处置和服务。110联动办公室每周还在《洛阳日报》公示基层单位和群众(网民)重大诉求事项办理的责任人、责任单位、时限要求等情况,依靠社会监督,确保群众诉求得到解决和落实。一年多来,洛阳市110联动服务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24万余件,办结率99%以上。留言办理工作荣获2011年度全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留言办理模式在全国得到推广。 (三)打造“阳光窗口”便民。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49个部门、272个项目实施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申报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管理。开展了包括所有公开内容在内的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先后发放群众评议表2000余份,创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打造了高效的“阳光窗口”。目前,全市15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889个,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将“阳光行政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围绕作风抓公开,提效尽责促转变。 (一)开展暗访转作风。 市纪委牵头,分别组成党务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等12个暗访组,围绕市中心工作进行暗访监督,坚持当天核实、当天上报、当天研究、随即公开处理。(二)公开监督转作风。出台《洛阳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凡群众举报一经查证属实且予以责任追究的,即给予举报人200到1000元不等的奖励;凡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属实的,也给予记者奖励。2009年9月至今,洛阳市累计办理群众举报209件,对87名责任人和单位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6人,对31名实名举报人兑现奖金合计13600元。实施“千人评议”,全市每半年组织千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企业、工商户和基层群众代表,对市直重点科室进行作风评议,每次评出3个“最差科室”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从严惩戒。(三)公开问责转作风。对工作检查或暗访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先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在《洛阳日报》公开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除发出提示函、媒体曝光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了效能告诫问责等方式,规定凡因工作不到位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不得评先评优,不能作为后备干部,取消年度文明奖和年终奖,是后备干部的取消资格;被效能告诫两次,将被免职。2011年,全市下发问责通报10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18人(撤职8人),效能告诫404人,免职45人,其中被问责县处级干部66人。
  四、围绕权力抓公开,阳光运作促公平。(一)用好“公告栏”让群众知道领导干了些啥。一是在电视台开设“向人民报告”栏目。每月安排两名市领导或相关委局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报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现场解答、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已有11名市级领导、72名委局主要领导参加了“向人民报告”活动。二是开设“公告栏”。在《洛阳日报》等媒体开设“公告、公示栏”,对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大宗采购、土地使用等进行公示,给权力套上“缰绳”。(二)用好“公示牌”让群众知道领导正干啥。在全市各县(市)区实行了“县(市)区领导干部工作去向日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日的工作去向和动态在办公楼前的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日公示,让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得到有效监督。(三)用好“公开栏”全面推行“阳光村务”。2010年以来,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大台历等固定公开阵地,市民政局出台了村务公开目录和村务公开工作意见,要求每月6日,所有行政村要公开村级财务收支、各项强农惠农、救灾扶贫等资金使用落实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和村级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五、围绕反腐抓公开,风清气正促党风。(一)晒“廉”促清正。在洛阳电视台开设“向人民述廉”栏目,定期轮流播出洛阳市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委局主要领导抓廉、促廉、保廉、守廉情况。面对镜头向全市人民公开报告单位和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准则》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现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服务对象,企业、社区、村民代表以及廉政监督员代表的现场质询和提问,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目前,全市15个县(市)区委书记、5个市直单位“一把手”已完成向人民述廉。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反响,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晒“三公”费用促节俭。着力推进机关公务消费和财政预算公开,以市纪委、市财政局的文件印发了《关于实行“三公”经费单独核算和公示的通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全面实行“三公”经费单列记账、单独核算;并要求每月10日前,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局域网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各单位“三公”费用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按要求公示或公示不真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给予通报处理。要求各单位不准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内执行公务坚持“同城不吃请”。各县(市)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如西工区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公务接待实行“定点餐饮”、公务文印实行“定点结算”,同比压缩经费25%,仅半年时间就节约资金900余万元。
  全面、彻底、全过程、全方位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党风廉政建设。2011年洛阳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群众满意度投票位列全国文明城市第5名;全市经济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201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717亿元,增长12.5%,分别高于全国、全省3.3和0.9个百分点。 (据河南省洛阳市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