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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衡金融领域权力运行的思考

 
制衡金融领域权力运行的思考
 
谭莉莉
  金融领域权力运行直接影响着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金融企业对资金的支配权和管理权,不仅领导层有,管理层有,执行层也有,甚至具体操作人员也能运用各种手段获取对资金支配权的滥用。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领域权力腐败是产生金融风险的土壤和温床,是危及国家和社会经济安全的定时炸弹。必须通过对金融权力腐败现象、特点、原因的剖析,建立和构筑教育与监督并重,惩治与防范齐管的管理制衡体系,以有效遏制金融领域的权力腐败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有序开展。
  
  金融领域权力腐败问题的成因
  
  金融领域权力腐败的成因可从社会环境、职工教育、制度建设、管理体制、劳动组合、领导重视程度等方面查找。

  一是腐朽思想及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乘虚而入,腐朽的、堕落的思想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侵蚀着金融队伍的机体,影响着金融员工思想和观念的变迁。同时,因为金融行业经营货币业务的特殊性,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获取银行贷款以求发展,便千方百计地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拉拢和腐蚀银行干部、职工,从而为各种不正之风、权钱交易的产生培植了土壤和温床。那些思想意志较为薄弱的金融工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不知不觉地被拉下了水,使金融工作人员“以权谋私”、“以贷谋私”有了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从而大大增加了权力腐败行为的外在因素。

  二是政治思想教育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金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滑坡。一些地方由于放松了对金融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基层银行员工的思想政治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使基层银行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一个极薄弱的环节。据对一些经济案件高发地区的调查,发生权力腐败往往与放松了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相关。放松思想政治工作的表现是“思想政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的问题突出,搞政治教育往往是“临时抱佛脚”,从外面请一些学者或教授授课,与本单位的实际相距甚远,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三是规章制度不落实或是执行不力。金融领域的规章制度不落实的原因有三个:首先,一些管理制度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一些基层单位往往是制度定了不少,挂满了墙,但具体执行怎样没有人管,也没有人查,这就使一些制度和规定成了应付上级单位检查的摆设。次,有关业务操作管理制度规定未被认真执行。一些单位员工素质不强,执行规章制度的意识和能力差,或因不敢违背领导意图导致不按章办事,无形中造成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有的领导干部不敢用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大胆管理,违章不查,违纪不纠,甚至以行政命令代替制度,以工作习惯代替规章,人为造成制度废弛。第三,稽核监察力量严重不足,内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四是重要岗位权力监控不力,职责不分。首先,重要业务的处置权过于向个人集中,业务处理的关键环节缺乏必要的监控和牵制。其次,双人监柜、双人管库、双人守库和双人押运的“四双制度”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第三,职责不分,经常出现业务违规操作。在一些偏远地区,银行的基层网点由于工作人员过少,联行、记账、综合、出纳等一人兼或相互代理的现象仍很普遍。而且由于各种审批手续不健全,钱账不分管,给一些道德败坏,有意侵吞国家集体或私人财产的人带来机会,进而产生权力腐败问题。

  五是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职能弱化,履责乏力。从目前金融系统纪检监察体制上看,纪检监察一般都是一个单位的内设机构,要受本单位一把手的领导,影响其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纪委书记作为党委成员,既是决策者又是决策的执行者,也是决策的被监督者,其三重身

  份决定了同级监督难以奏效。同时,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缺编较为普遍,导致案件查处不及时,也难以发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威慑作用。
  
  推进金融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建设的思考
  
  遏制权力腐败,必须坚持教育为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原则,通过健全制度,深化改革,标本兼治,才能铲除权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一要强化政治教育,构筑权力人员的反腐思想防线。构筑道德防线,必须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教育工作不仅要使金融员工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还要通过对一些反面典型的查处、曝光和剖析,帮助人们抑制自己不正当行为的欲望,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市场经济的严峻性,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从而在从事金融工作中做到“心不贪,嘴不馋,手不伸,身不斜”。同时,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要持之以恒,切不可毕其功于一役,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二要加强管理,强化法规制度约束,用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管理,就是解决权力的有效制约问题。即是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增强约束力,规范权力运作行为,铲除权力腐败案件赖以滋生的条件。同时,要实行金融业务公开制度,围绕权力行使监督权,建立案件防范责任制,督促单位领导以身作则,作好执行制度和防范权力腐败的典范等。

  三要运用各种手段,增强监督力,防范权力失控风险。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权力使用行为。首先,要规范组织行为,认真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业务安排等集体讨论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其次,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活动,及时检讨个人行为,保证个人行为符合组织原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第三,要健全防范和查办案件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权力运行实施动态化管理,严格实行惩戒追究制度。

  四要加大惩治权力腐败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警示和警戒作用。要敢于“开刀治病”小事不管,必有重患,在治理权力腐败的过程中,要切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极做法。要标本兼治,边惩边治,惩治结合,有的放矢地采取积极对策。要真抓实干,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投入的热情,实现专门队伍和群防群治相结合,铲除权力腐败滋生的温床。要以案说法,警钟长鸣。要加强管理,搞好内控,仅靠制定规章制度并不够,关键在于落实。所以要利用案例开展教育工作、促使员工增强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要加强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设,以市场经济法则制衡权力运作。要充分发挥监事会、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完善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督下的行长( 经理) 负责制;要使金融企业自觉地按照市场规律和会计原则反映金融企业的有效资产,以完善现行信贷资产的分类和考核办法;要通过建立高效监管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来加强对权力部门权力使用的制衡,使各项金融业务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权钱交易”等权力异化现象,使权力受到积极的制衡。 来源:摘自《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