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纪委查办信访举报做到“四结合”
亭湖区纪委查办信访举报做到“四结合”
一是查办信访举报与信访监督相结合。在查办信访举报案件时,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反廉洁自律问题,但未达到处分条件的行为,以诫勉谈话、信访通知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行信访监督,责令相关人员或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二是查办信访举报与澄清事实相结合。对调查中发现如属错告的,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调查结束后,及时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三是查办信访举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在不断加大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还注重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廉洁办事的意识,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查办信访举报与完善监管机制相结合。针对近年来查办的农村党员干部骗取、冒领低保的违纪行为。为堵塞漏洞,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督促民政等部门健全完善低保发放的监管机制,对低保办理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亭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