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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公安局三步联动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滨海县公安局三步联动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为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降低全县公安队伍中发生腐败风险,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近日,滨海县公安局出台《关于开展廉洁公安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全县公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点以三步联动的方式进行周密防控,科学部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明确排查对象。滨海县公安局将全局干警及其个人岗位风险均纳入排查范围,并明确执法、审批、执行和行政处罚环节中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为重点排查对象。二是明确排查内容。主要分单位风险、部门风险、个人岗位风险三个层次,即由局班子领导根据各自分工,从全局的高度进行排查分析;由各部门负责人针对执法、审批、执行和行政处罚的关键环节进行排查分析;全体干警根据相关廉洁自律制度,认真排查个人存在或潜在的廉洁风险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科学开展评估。通过个人自评、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小组确定四个步骤,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从风险大小、发生频率、危害程度进行审核评估,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共分为三级,一级为最高)。由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工作责任和惩处制度,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从源头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刘梅兰  范海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