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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质监局推行行政执法回访制度

盐城质监局推行行政执法回访制度

    日前,盐城质监局制定了《盐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试行)》,并决定在全市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回访制度。
    行政执法回访,是指从立案开始,通过事中跟踪、事后回访对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征询当事人对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的执法监督活动。它适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对象为行政处罚当事人。
    该回访制度中,对回访的形式、回访的方法、回访的时间以及回访实行有关回避、回访问题的处理等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制度的推行,对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对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和质量,树立质监部门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盐城质监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