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的腐败并非第一次耳闻,在中央禁令之下,灰色收入和各种“福利”渐渐没有了,部分单位和个人开始另寻“门道”,披着“发票外衣”花公款购买节日礼品,进行吃、喝、拿等,最后这些费用俨然成了会务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少数个人甚至还将私人消费转化为公款消费,用发票套现公款,把报销发票变成其敛财贪腐的手段。或巧立名目,或化整为零,或“空手套白狼”,在这些人的“聪明才智”下,发票“变形记”被演绎得炉火纯青。
发票,在常人看来不过是买卖商品时的收付凭证,而在一些人眼里发票却“大有搞头”。一方面是隐蔽性强,每次违规报销的数额较少,不易被察觉,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够积少成多,形成“蚂蚁搬家”式腐败。另一方面是消费情况很容易被“偷梁换柱”,明明只花了5千,却写成1万;明明是购买高档烟酒,却写作办公用品;明明是公款送礼,甚至公款嫖娼,却开成接待费用。对于这些细节,没有参与消费的人是很难察觉的。
发票背后的腐败,折射出的是权力监督的不到位、公务支出的不透明等问题。一方面,报销不报销,全凭单位“一把手”说了算,只要领导大笔一挥、把字一签,消费支出就全都算作了公家的。另一方面,从政府公布的“三公”经费来看,公开的数据只显示花了多少钱、花在了什么地方,并没有说钱具体是怎样花的,花得是否合理,有没有奢侈浪费?公众很难甄别,也无法考证,要让大家监督隐藏在“发票外衣”下的腐败,那就更无从谈起。
由此可见,遏制发票背后腐败,单单只盯住一张发票是不够的,还必须限制和约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实现“权”和“财”的分离,不断完善公款使用、报销、管理等制度,堵住财务审计中存在的漏洞。更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的条目和内容,要让老百姓看得清楚,看得明白,看得信服,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群众监督紧盯政府消费行为,使“发票腐败”无处遁形。
另外,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维护政府清廉、保持社会风清气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部分商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虚开、滥开发票,也反映出只要存在利益,就会有人为腐败行为提供便利,彻底铲除“发票腐败”滋生的土壤,还必须升级和完善发票管理机制,提高违法成本,严惩商家滥开虚假报销发票的行为。再者,对于倒卖、伪造、“洗白”发票等犯罪行为必须坚决给予打击,不给发票“变形”留下任何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