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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爷”的贪官闯了哪些红线?


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官网今日通报了一起严重扭曲“亲”“清”政商关系典型违纪案,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洪宝热衷于与身边的企业老板拉拉扯扯,勾肩搭背,刚开始只是几顿饭,几张卡,日积月累,越陷越深,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才办事,在东丽人称“宝爷”。此外,张洪宝还与妻子上演贪腐“夫妻档”。(5月24日 搜狐网)

党员干部本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在这里却成了有阶级象征的“爷”,与企业老板勾肩背部,上演权钱交易,充当企业老板私利“代言人”,还“夫妻齐上阵”“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大开胃口发横财,让笔者不禁想到了封建社会那些黑白两路通吃的官员:以“爷”自居,散尽满身江湖气,欺压百姓,让百姓唾骂的“狗官”形象 。在如今的党员队伍里,为什么还会有这样“是非不分糊涂官”的干部呢?笔者认为,称“爷”的贪官闯了“红线”,分不清自己的阵营,搞不懂自己的形象,从“破纪”到“破法”,最终自酿苦果自己尝。

滥用权力,闯了公和私的界线。习近平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而绝对不是私有的权力。而把这种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之便为民营企业谋取利益,所要收受巨额财物,把政商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私界限,伤害了人民利益,破坏了党员形象。也折射出这些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宗旨树立上出现的极大偏颇,党性出了问题。

目无组织,闯了法与纪的红线。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在中央八项规定,全党上下反对“四风”建设的高压之下,这一类党员干部还在顶风作案: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借操办丧事,生日之际敛财,收受礼品礼金。这种行为体现了这类干部目无组织,蔑视纪律,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是置若罔闻,心中毫无戒惧,不知行止,实质上是对党风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漠视与不屑。

家风不正,闯了“亲”“清”的红线。诸葛亮在《诫子书》中写道:“夫君子之行,静以养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静无以成学”;“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风不正,荣华难昌。“贪内助”不仅利用丈夫官员身份谋取便利大发横财,还帮助贪官丈夫收钱,收房,转赃,可以说,很大程度上家人这种行为加速了贪官的“进化”过程。正是这种不良家风,让亲人变成了自己腐化的“加速器”,让自己的为官之路由“清”变“浊”。家风不正,家教不严,让贪官一步步底线失守、原则丧失,家庭最终沦落为权钱交易所。

公私不分,目无党纪国法,家风不正,闯了一个又一个不能碰的“红线”,让一个党员干部走向“破纪”“破法”,最终自酿苦果自己尝。所以笔者认为要将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常态化,加强党性修养,同时防止政治理论学习“雨过地皮湿”现象;用党内党规党纪“高压线”和国法“高压线”震慑力发挥制约作用,让党员干部常修官德,心有所畏,管好自己的权力,管好自己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