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益岗位人员索要钱款 农安一民政干部被免职
“公益岗位本来就是政府为弱势群体提供的,这些人月薪1200元,养家已属不易,为了让他们签上合同,我又向他们要钱,实属不应该……”近日,吉林省农安县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主任陈某在调查人员找其谈话时悔恨地说。
公益岗位是农安县为解决一些困难群众生活问题设置的工作岗位,2015年,县里为县低保中心配备了15个名额,但实际在岗的有20人。2016年3月,陈某分别和这20人说,低保中心人多岗位少,要求他们每人出1000元,由低保中心到相关部门疏通关系,争取给这些人都签上用工合同。截至被调查时,陈某已收到19名公益岗位人员钱款1.9万元,所收钱款在陈某的办公档案柜中保存,还未来得及与相关部门沟通。
农安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低保中心主任职务,并将1.9万元如数退还,还对县民政局主管领导潘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收取公益岗位人员的钱本身就属违规,陈某还要拿钱去相关部门换取岗位名额,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败坏了党的形象。”执纪人员表示,以此为鉴,保障困难群众根本利益,还需夯实“两个责任”,及时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