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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脚盐”暴露监管缺失

日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臭脚盐”问题,多地启动食盐安全应急机制,责令相关产品下架、召回。工信部也已联合相关部委进行专项督查,对河南省平顶山市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涉事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据介绍,被查获的数百吨“臭脚盐”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源于工艺操作的不到位,将硫化氢带进了真空制盐过程,当加热或用手搓后散发浓烈异味,会危及人体的呼吸道、眼部与中枢神经系统,危害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对此,事件刚曝光时还有生产企业辩解称只是工艺上的“无害遗留”,但谎言在事实与调查面前不攻自破。当前,数条生产线已被贴上封条,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在权威检测结果出来后,有关部门还会根据情况做出进一步的严肃处理。该停的停,该惩处的惩处,该整顿的抓紧整顿,监管利剑面前,任何不法行为、不负责任的言辞都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在呼吁严厉打击之外,还有一种观点值得注意,即有人认为,监管的漏洞更多来自盐业企业的市场化改革。离开了传统的专营化管理,就意味着监管必然“肌无力”吗?此言差矣。一方面,食品安全与产业组织形式关系不大;另一方面,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实际上是并行不悖的关系,管制的放松带来的是竞争的活跃、效率的提升,越是竞争环境就越需要监管跟上节拍,不留任何盲点与盲区。

没有理由将异味食盐的出现归咎于盐业改革,甚至将此当成阻碍改革的借口。当然,随着盐业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从传统监管转向市场化监管,将会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比如,以往的专营情况下,更多是靠上级监督下级的“自我负责”,而如今,各类资本与企业实体的介入与出现,使得生产与销售将更分散,出现的问题也往往更隐蔽。再比如,改革前对此类问题的问责往往是纪律方面的处罚,而市场化条件下的商业活动问责大多是法治处置,这些都要求监管者尽快进入并熟悉这一领域。

“舌尖上的安全”,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政府的形象,永远不能有一丁点儿的松懈。盐业改革绝不是“为改而改”,应当朝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来攻坚克难,既要营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引得凤凰筑巢来”,又要通过合理有序的竞争把价格降下来、把质量提上去,更离不开不留盲点的强有力的监管者。我们期待,盐业改革继续沿着法治化监管的轨道向纵深推进,冲出一条活力之路、安全之路。(井桥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