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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假发票背后隐藏的受贿案情


我从事反贪工作有22个年头了,参与办理了260余起贪污贿赂案件。可以说,每起案件的办理,都是一次斗智斗勇的艰苦较量,讯问嫌疑人、寻找线索、固定证据……每个环节都需要付出艰辛的考证。

印象最深的是2011年办理的夏某贪污受贿案件。有群众来信举报,称某国有公司夏某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人员财物。虽然夏某对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避重就轻,但我们从与公司往来频繁的业务人身上打开了突破口。经过几番释法说理,5名行贿人很快就交代了向夏某行贿的问题。

当时,夏某已经被提拔为该公司的副总经理,自认为位高权重,非常有优越感,经常对讯问的年轻干警不理不睬。我隐约觉得,像夏某这样傲慢的人,在掌握一定权力的时候,他的胆子可能不会止步于此。因此,在调查公司账目固定证据时,我格外留意,决定在账目上深挖线索。

但夏某所在公司的账目比较清晰,查了一天也没看出什么疑点。我始终坚信任何嫌犯都会留下蛛丝马迹,一定还有什么细节没有注意到。果不其然,在第二次查看时,我就注意到了一张金额为25万元的发票,业务人为国某。而同样可疑的发票还有两张,金额分别为19万余元、24万余元。

从表面上看,这三张发票很正常,合同、明细等基本材料都完备,不过根据近几年来的业务来看,二者来往虽然频繁,可单笔金额几乎从未超过5万元,怎么会忽然在一年内进行了三项如此大的工程呢?数额越高,利润空间就越大,夏某在上面做手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说不定就是最重要的线索!我和干警们怀揣着一丝希望,马不停蹄地介入调查。

调查发现,这三项工程确实存在,但费用一般在4万元左右,根本不需要这样大的开支。我们判断,这三张发票极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严重的贪腐案情。

出纳人郑某早已从公司辞职,曾经的同事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我们通过当地派出所才查到了他的住址。郑某承认,当时是夏某安排自己,根据这三张发票支出了68万余元。“按说应该是业务人自己来领工程款,但夏某让我把钱放到了他的办公室。我也觉得这样不妥,但他是领导,我也不好意思仔细询问。”

国某也承认发票是假的,当时夏某让他帮忙虚构合同,说是要帮公司落账。但事后夏某也未再说起这事,10余万元的工程款到现在也没有支付。经过调查夏某及妻子的银行账户,我们逐渐也找到了这些钱的去向。

充实的证据一下子击垮了夏某的心理防线,他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弯,彻底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万余元、贪污公司公款68万余元的事实。最后,夏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崔明尧系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