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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关键环节 规范监审分设后线索移交

    根据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盐城市纪委、市监委研究确定重设纪检监察室职责定位。案件监督管理室着眼重点方面、把好关键环节,规范有序做好监审分设后各纪检监察室问题线索移交工作。
    一是在工作移交上把握“全”。问题线索移交前,各纪检监察室先与案管室核对线索台账清单,除已启动初核、拟立案、已开展过谈话或已发出函询、拟了结或已了结的问题线索外,其余问题线索全部移交案管室,核对后重新按程序分办。
    二是在线索办理中定好“责”。坚持“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各纪检监察室对已启动处置的问题线索,继续办理;对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等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由原承办部门负责建立档案备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各纪检监察室统一移交案管室,不得截留、隐匿。
    三是在授权安排上突出“细”。坚持一事一授权,纪检监察室监审分设后,审查室线索将实行“一事一授权”,所有初核线索都需经委主要领导批准授权。市纪委建立了问题线索综合分析会制度,本月通过分析会,对新成立的纪检监察五室授权6人次19件问题线索。
    四是在系统管理上重在“新”。坚持上下流转、同步更新,各室在移交问题线索时,均同步在问题线索管理系统中将相关线索的信息资料及时变更,实现问题线索线上线下同步流转,确保线索办理工作更加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