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证据标准意识、保证违纪案件质量
一要强化证据核心意识。证据是违纪案件定性量纪的核心和基石,对于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公平正义起重要作用。认定违纪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只有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认定违纪事实才有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根据,才能保证准确地查明违纪事实,正确处理违纪案件。
二要强化规范取证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列》《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收集证据应当遵循要严格依纪依归、及时、全面、客观的原则和要求。
三要强化证据鉴别意识。证据的鉴别,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其真伪,判断其对违纪事实的证明作用的活动。鉴别证据是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进行的,两者是紧密联系的。一般来说,收集证据在前,鉴别证据在后。但某些情况下,收集证据的同时就要对证据进行鉴别。在鉴别证据时,发现现有证据之间有矛盾或者还不能证明违纪事实时,也需要再次收集证据。
四要强化取证策略意识。在执纪审查过程中,注重围绕一个“准”字,讲求一个“活”字,强化调查取证实战运用,需要讲究策略。既要有预判性,要根据对线索的分析评估,初步预判形势,制定科学详尽、措施合理的初核方案、线索评估计划。又要选准切入点,要根据不同人员,不同身份,不同职业选择不同的切入点和着重点。还要具有技巧性,以智取胜。更要强调时效性,及时、高效的完成初核工作,防止关键重要证据的灭失,甚至失泄密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