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跟踪监督
我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总规模每年1000万元,重点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对市委宣传部重要权力事项梳理和廉情分析,将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作为高级别廉政风险点进行重点防控,严把关键环节。一是把好项目准入关,通过谈话提醒,要求职能处室严格执行《盐城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照标准,好中选优,对项目申报主体的资格、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绩效目标等进行形式审查,严格程序,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二是把好专家评审关,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拟立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评审和实地考察,运用竞争性分配和因素分配等方式初定合格的项目,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把好资金使用关。坚持“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公开公正、严格监管”原则,通过现场考察、绩效评价、跟踪督查等方式,重点监控是否按照预算批复所确定的绩效目标执行,项目实施进度、运行质量等信息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纠正绩效目标偏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