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三份责任清单”力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近年来,为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盐城市民政局修订完善了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三份责任清单,做到主体责任明细化、个性化、项目化、指标化。
其中,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作风建设、强化思想教育、维护群众利益、严明纪律规矩、选好管好干部、狠抓源头治腐、严肃查处问责、落实巡察整改等9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党委书记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规定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份责任清单”促进局党委主体责任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内容更加清晰,将落实主体责任各项任务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