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盐城市纪委坚持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压实内部责任,拓展线索来源。一是充分利用 “12345”信访举报电话、“盐城镜鉴”公众号、盐城镜鉴网等渠道广泛收集线索;二是积极探索“正风肃纪镇村行”活动和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度融合,将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纳入“正风肃纪镇村行”2018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管理;三是结合当前“大走访”、“结对帮扶”、下乡接访等工作,深入向基层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发动群众参与举报、监督的积极性;四是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并将其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巡察。
严明基层责任,督促抓好落实。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的一个重点,严明工作要求,盐城市纪委多次赴相关县区调研、座谈,掌握情况,提出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履行扫黑除恶的主体责任,要求一把手抓落实,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外部责任,注重沟通协作。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强化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推进部门协作,及时掌握了解公安机关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并深入分析是否有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提升扫黑除恶和打虎拍蝇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王弋、季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