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35岁的他走上正职领导岗位,历任临安锦城街道、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多个实权单位一把手,一时风光无两。然而,人生的败笔往往在最得意时就已埋下。
应有龙,事发时系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外派监事会主席。当年的应有龙,在临安当地也算是被很多人看好的“政治新星”。2019年12月4日,应有龙因受贿56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近日,杭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清廉杭州”披露了应有龙一案的相关情况。
6年为他人担保1770余万元
2003年4月,应有龙上任临安锦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不久,他的身边就出现了一大批追随者。
期间,应有龙结识了碧雪湖山庄老板金某。一次,金某找到应有龙,说山庄扩建急需融资300万元。但对方有个条件,必须要有政府官员为其担保才能放贷。
应有龙二话没说,就在担保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多年后,应有龙为这一草率的决定后悔不已,直呼自己糊涂。
此后,从2003年至2009年,金某又前后5次找到应有龙让其为他作保,累计担保金额达1770余万元。每次,金某都拍着胸脯说前面的欠款已经还清。应有龙也没有深究,次次都爽快地签了字。
背负巨额债务走上受贿之路
2009年下半年,6名债权人代表闹到交通运输局,将时任局长的应有龙堵在办公室,让其还债。原来,金某6次欠款不仅一分未还,而且因投资失败已资不抵债,无力偿还。
正当应有龙一筹莫展时,从事交通物流的吴某找上门来。在吴某多方斡旋下,6名债权人同意免除部分债务,但仍需还款1480万元。
“我最多只能承担一半,剩下的你再想想办法。”吴某对应有龙说道。
于是,应有龙连夜向亲戚朋友借款200余万元,并将名下价值200余万元的一套公寓和商铺的产权证交给吴某,让他全权处理。
尽管如此,仍还有300万元的缺口。应有龙想到了此前打过交道的包工头张某:“张总,借我300万急用。”
第二天,张某就将300万元转给了吴某。为投挑报李,应有龙利用手中职权,从2009年至2012年,将02省道排山(岳山)隧道等多个工程交给张某,张某也因此短短几年时间从一名小包工头发展为当地颇具实力的建筑企业老板。吴某也顺利地与交通局下属国有企业合作成立物流公司,赚得盆满钵满。
公权和私情岂能混为一谈
2019年4月,张某被临安区纪委监委留置。听到这一消息,应有龙如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他匆匆找来吴某商量应对之策,“如果纪委找你,就说张某的那300万是借给你周转资金的。”
2019年6月12日,应有龙被立案审查调查。当一个个铁的事实摆在他面前时,应有龙的心理防线崩溃了,很快就交待了所有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应有龙利用经管交通领域工程承接等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567万元。
“我把公权和私情混淆了。”应有龙在留置期间深刻剖析了自身的问题,“每次想起来就胸闷,喘不过气来,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对老父亲尽孝了,这是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