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市实行四项制度加强农村“三资”处置管理
湖北省枣阳市实行四项制度加强农村“三资”处置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民主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村组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削除信访不稳定因素。湖北省枣阳市规定所有农村“三资”的处置必须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
一是全程公示制。村级组织在研究决定处置集体资源、资产,兴办各项公益事业和开展各类工程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时,必须要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广泛听取和尊重大多数群众意见,要做到处置前、执行中、处置(完工)后“三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是逐级审核制。村组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按照《枣阳市签订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及重大建设项目发包合同审批表》的内容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村“两委会”报党总支、包片党政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当地乡镇纪委。乡镇纪委派专人通过采取随机走访、查看公开墙(栏)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重点了解民主程序是否落实、村组群众对上报合同内容的意见等。凡是发现被调查人员大多数不知道或不赞成的,责令重新召开群众会议,进一步修正合同内容,重新上报审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处理。
二是逐级审核制。村组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按照《枣阳市签订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及重大建设项目发包合同审批表》的内容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由村“两委会”报党总支、包片党政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当地乡镇纪委。乡镇纪委派专人通过采取随机走访、查看公开墙(栏)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重点了解民主程序是否落实、村组群众对上报合同内容的意见等。凡是发现被调查人员大多数不知道或不赞成的,责令重新召开群众会议,进一步修正合同内容,重新上报审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处理。
三是合同备案制。乡镇纪委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后,由镇纪委书记签批同意,加盖公章,然后对外正式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一式四份,合同双方、乡镇纪委及市纪委各一份。
四是责任追究制。该市要求:各乡镇纪委要高度认识加强和规范村级合同(协议)审批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扎扎实实落实好对村组合同(协议)管理的各项规定。包片领导、党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责,对村组上报的合同(协议)进行认真调查了解,指导完善合同(协议)内容,最大程度地保护好村组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拒不执行规定擅自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对签字人和直接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湖北省预防腐败局信息)
四是责任追究制。该市要求:各乡镇纪委要高度认识加强和规范村级合同(协议)审批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扎扎实实落实好对村组合同(协议)管理的各项规定。包片领导、党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责,对村组上报的合同(协议)进行认真调查了解,指导完善合同(协议)内容,最大程度地保护好村组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拒不执行规定擅自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的,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对签字人和直接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党籍的开除党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湖北省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