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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扎实推动涉农惠农项目规范实施

为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这一根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优势,近日,盐城市纪委部署对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与园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等四部门涉农惠农项目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涉农惠农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涉农惠农项目规范、高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明确检查范围。市纪委明确由执纪监督室(纪检监察五室)会同第七派驻纪检组负责涉农惠农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盐城大市区范围内由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与园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等四部门牵头部署实施使用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的涉农惠农项目,列为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范围。

二、突出检查重点。专项检查以涉农惠农建设类项目和补贴类项目作为重点。建设类项目重点检查五个方面,一是检查项目申报立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以及是否存在量身定做、插手干预、重复申报、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等;二是检查项目实施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按照批复的内容规模进行实施以及实施过程监督是否到位等;三是检查项目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财务管理和财务支出是否依法合规以及是否存在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项目资金等;四是检查项目验收评审是否严格履行验收程序以及是否存在默许或帮助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通过验收等;五是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收受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以及是否到项目实施单位参股入股、挂职兼职和利用职权向亲戚朋友输送利益等。补贴类项目重点检查三个方面,一是检查确定补贴对象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安排补贴发放等;二是补贴是否足额到位,以及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三是是否存在挪用或私分补贴,以及返还部分补贴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三、注重检查实效。专项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市农业委员会等四部门,对照此次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立足问题导向,认真排查涉农惠农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列出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建立资料台账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市纪委。二是集中检查。市纪委执纪监督室(纪检监察五室)会同第七派驻纪检组,组织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账目、个别座谈、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四部门的自查情况开展进一步核查,形成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三是整改提高。针对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市纪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督促四部门进行整改,四部门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用的机制、制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书面报执纪监督室(纪检监察五室)和第七派驻纪检组。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相关单位不认真自查自纠或隐匿瞒报涉农惠农项目突出问题、敷衍了事走过场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